婚後的生活並沒有趙向秋想的那般幸福美好,王新平的短暫假期結束後就回了部隊,徒留趙向秋這個新婦在家,和他的爹娘一起生活。
由於王新平的爹王大順一年前上山挖野菜和人起了衝突,不慎被人打斷了腿,一直在家休養。
其婆婆曹金花又以自己年紀大了,幹不了重活為由,每天隻撿5工分的活幹,這便苦了我們的原主趙向秋同誌了,不僅要下地掙工分養家,還要照顧公婆起居,和舊時代的丫鬟沒有區別......
就連她後來懷孕了,每天的工作內容還是照舊。別人都說她辛苦,不值當,她也不以為然,還覺得是別人嘴碎,亂嚼舌頭,故意引起他們家的矛盾。
後來趙向秋的爹娘,知道了她在王家村的遭遇,覺得王家虧待了自己的女兒,上門來找王家要說法。
趙向秋卻覺得他們的行為破壞了團結,影響了自己家庭和諧,將來給自己主持公道的父母兄弟趕出家門,氣得趙家父母兄弟要和她斷絕關係。
偏她自己還覺得這一切都是為心愛的人付出,自己是值得的,偉大的!
直到半年後,王新平再次回家探親。趙向秋還以為王新平是回家探望她和肚子裏的孩子,結果等來的是王新平要和自己離婚的消息。
王新平告訴趙向秋,自己找到了更加合適的誌同道合伴侶,他們的愛情是真摯純潔高尚的,希望趙向秋可以通情明理的成全他們。
當時趙向秋已經懷孕8個月左右,即將生產,聽到王新平的話頓時就動了胎氣,差點早產,還好她身體底子好,扛過來了。
縱使這樣,王新平也沒有斷了要離婚的心思。還說自己的假期有限,希望趙向秋快點給自己回複。
曹金花舍不得這個即將出生的大孫子,又覺得兒子的前途同樣重要,且趙向秋每天能賺8工分又聽自己話,兒子新找的那個不想回鄉下住也不想自己去城裏和他們住,自己身邊總得有個人孝敬才行,不然被村裏人知道自己被兒媳嫌棄,得被笑話死!
曹金花腦子一轉,便出麵給趙向秋做工作,承諾趙向秋永遠是王家的兒媳,就算離婚了,也可以繼續住在王家,以後可以入土王家祖墳,外麵的那個是野的,自己不會認!
等趙向秋的孩子出生後,就是王家的長孫,以後家裏的財產全部由長孫繼承,王家村的房子也歸趙向秋所有。以後王新平每月寄回的5元生活費,趙向秋也有一半的份!
同時勸解趙向秋,女人這一輩子還是得靠男人,男人好過了,自己才有好日子過。現在自己男人有機會得到更好的前途,自己應該支持才對。
兩人離婚的消息他們也不會往外說,村裏人永遠隻會知道她是王家的媳婦。
趙向秋不知哪根筋又沒搭對,竟然同意了他們的騷操作。或許還是堅持自己的愛情,亦或是擔心離婚後名聲不好,或是舍不得孩子,趙晚秋百思不得其解......
總之,趙向秋就這樣名不正言不順的留在了王家......
不過趙向秋還算沒有徹底傻透,非要王新平和曹金花將他們的承諾寫成書麵文字,讓隊長和書記一起擔保簽字才行,不然這個離婚證她就不領!
王新平一心想著快點拿到離婚證,又覺得自己以後不會再回村裏了,對自己也沒什麼影響,便同意了趙向秋的要求。
隻是當趙向秋的孩子出生,曹金花發現生下的並不是大孫子,而是孫女時,態度立馬轉變,但不知顧忌著什麼,也不敢和趙向秋翻臉,將她們母女趕走,反正就不冷不熱的對待著,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