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
雖然他嘴上說著讓兒子打了就打了,可那到底是村長。
以後有很多事情都還是需要找村長的。
兒子大了往前要結婚,到時候還要村長出麵才有麵子。
生了孩子辦戶口,這都離不開村長簽字。
更何況平時村裏有個什麼事的,都是村長做主。
得罪了村長,他們絕對撈不到好。
但是就這麼平白無故的被村長欺負,他自然也是不甘心的。
老婆雖然沒上過學,大道理不懂得,但有句話說的不錯。
那就是他們的土地是國家給的,草莓是他們自己辛辛苦苦種的,賣了錢憑啥給村長一半?
他們投資幹活,村長他們沒出錢,也沒出力,見他們賣的錢多了,眼紅就要分一杯羹,哪有這樣不要臉的事。
到後半夜,李父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會兒。
今早也要去摘草莓,但李新宇沒有起得特別早。
因為家裏又多了一個人他老爸,三個人幹活絕對被兩個人要快多了。
而且今天有沒有那麼多草莓可摘了。
十畝地的草莓才剛剛有成熟,還沒有到旺盛期,能摘的草莓不多。
直到天快亮的時候,李新宇才喊了,李父和李秀蘭起床去摘草莓。
李新宇騎的三輪車,拉了五個大筐子。
李秀蘭和李父騎著自行車,三個人出發去了地裏。
用了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就摘了不到三筐的草莓。
這一次不再是李新宇一個人去賣草莓了,而是李父跟他一起去的。
之前的兩次李新宇都是一個人,買草莓的多一個人都顧不過來。
李新宇騎這三人車想著這一次,應該會輕鬆一點。
然而當他騎著三輪車到了市場,找了找好了位置,開始賣的時候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忙。
電動三輪車挺好,拉了手刹車,李新宇將兩筐草莓拉到了三輪車的後頭,留了一筐在裏麵。
先賣兩筐,剩下的那一筐跟前麵的兩筐賣完了在開始賣,所有賣菜的賣水果的人都是這麼做。
這樣有一個好處就是,萬一賣不完的話留著那一筐沒有被挑揀過,放一夜也沒關係。
如果全都被挑揀過到了晚上,那些水果很有可能會爛掉一部分。
所以他們一般都是先賣一部,分留一部分。
當然了,李新宇知道他的草莓肯定能賣了,但這個習慣,是他從小就耳濡目染的,下意識的就這樣做了。
習慣就是習慣,一旦養成了習慣,就成為了一種本能。
李新宇的稱都還沒有拿出來,就有人已經圍著過來說要買草莓了。
“小夥子呀,今天你可一定要先賣給我呀,昨天都沒買上,昨天你說過今天先買給我的。”
是一個中年大姐,昨天來的晚了,沒有買到草莓,你今天早早就過來蹲點了。
李新宇笑著跟大姐說,“大姐,今天第一個就給你稱行不。”
大姐哈哈的笑,“行,給我來五斤吧,吃的好了,明天還來你這賣。”
李新宇將稱放好給大姐稱了五斤,又添了兩個大草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