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頭有一瞬暈眩,強打精神:“所以,我也不會再跟你維持這段婚姻!當年你創業,我把爸媽留給我的房子賣了,六十三萬,你當時說算借我的,以後還我!要離婚可以,除去這六十三萬,把結婚三年我的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算上,整一百萬!你給我錢,我馬上搬家簽字,一分鍾都不再待!”
“荒唐!”陸巡過來抓住我的手腕,“你這個賤人,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無恥。現在要離婚了,怎麼,你那個開麵包車的野男人要帶你走了?你要跟他帶著你們的孩子去過?現在知道要錢了?一百萬?精神損失費?你也配?你知不知道,就憑你懷孕,法院就能判你淨身出戶!我婚內賺的錢,你一毛錢都拿不到!”
嗬……
我不想哭,可我還是眼淚婆娑。
這就是我愛過的男人。
五年青春,洗衣做飯,幾乎沒有了自我。
卻換來他一句“淨身出戶”。
我不會再解釋孩子的事,因為他已經有了別人。
背叛婚姻的人,是他不是我,所以沒必要解釋。
“周妤我告訴你,你要是再不同意離婚,我就隻能告訴你舅舅舅媽,你跟野男人有了孩子,讓他們看看,你是個什麼貨色!”
我太陽筋猛跳,眼淚更是止不住地往外流,越來越洶湧:“陸巡,你現在這樣子,真讓我惡心。不管我是什麼貨色,都是你配不上的那一款!”
“滾出去,現在就收拾東西滾出去!”陸巡的媽媽像個潑婦一樣扯住我的頭發。
我一把將她推到沙發上,冷笑:“我現在就走!但是,沒有一百萬,我堅決不離婚!”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我自己的東西。
住在這裏三年,我帶走的東西隻有一個箱子,一個包而已,寒酸又心酸。
出了陸家大門,都還能聽到陸母在屋內破口大罵。
我不想再理會,擦了擦眼淚,走出小區,頭也不回。
天已經黑了,而我身上的錢連去酒店都不夠。
一步步出小區,剛出大門,就被人叫住。
“被趕出來了?”
這聲音,陌生又熟悉,像是在哪裏聽過。
我抬頭一看,眼熟,不認識。
再猛然一看,竟然是白天從民政局帶我走的那個……
開麵包車的男人!
此刻他嘴裏叼著煙,眸子漆黑,穿著一件高級亞麻灰的毛衣,同色係束腳褲,單手插兜靠在一輛黑色的瑪莎拉蒂前,氣質出眾。
這形象實在和白天差距太大了,也不怪我第一眼沒認出他來。
“你……你是白天那個……”
我瞬間警惕起來,下意識護住我手裏的包。
他免了我的二百塊錢,現在不會後回來,要拿回吧?
不對,要拿回錢,也該給我發微信,而不是直接來這裏堵我!怕我賴賬?
這個男人怎麼知道我住這兒?
他接近我究竟有什麼目的?
越想越怕……
他瞥我一眼,扔了煙蒂踩滅,徑直朝我走來:“不是讓你決定離婚,給我打電話?”
“我這剛……”
我還沒說完,他直接順走我手上的箱子和包,轉身放到瑪莎拉蒂的後備箱裏。
我一時反應不過來,等我回神要去拿回箱子,他已經拉開了副駕駛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