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軍官被擊斃,那兩門迫擊炮的威脅小了許多。(看小說就到葉子·悠~悠)
雖然政府軍很快就意識到,威脅來自河對岸,把炮兵陣地轉移到了李承誌看不到的叢林裏麵,但是沒有炮兵軍團指揮,僅靠幾名素質不怎麼樣的炮手,根本不可能把炮彈準確發射出去。
要知道,那隻是六十毫米迫擊炮。
在大戰期間,這種迫擊炮廣泛裝備於交戰各國的軍隊,而且一般配製給步兵連的炮兵排或者是炮兵班。也就是說,這是口徑最小的迫擊炮。六十毫米迫擊炮炮彈的威力並不大,跟常用的進攻型手榴彈差不多,殺傷範圍在十米左右,而且早期的迫擊炮炮彈沒有采用預製成型彈體,產生的破片不但數量少,還很不規則,對人員的殺傷效果很不理想。顯然,危地馬拉政府軍使用的就是在大戰期間生產的炮彈。要讓這種迫擊炮發揮威力,就得保證有足夠高的命中精度。
顯然,打偏了的炮彈,對敵人的威脅非常小。
政府軍把[迫擊炮撤到叢林裏的時候,李承誌已經轉移了三次陣地。對他來說,政府軍的那幾挺機槍有很大的威脅。雖然大部分時候,政府軍的機槍都是在胡亂掃射,但是隻要被擊中,李承誌就算不死,也要受重傷。
當然,為了除掉最大的威脅,李承誌一直沒有對付政府軍的機槍手。
來到第四處陣地上,李承誌才瞄準了機槍手。
因為知道河對岸有敵人,而且是彈無虛發的狙擊手,所以政府軍的軍官都退到了叢林裏麵,沒有出來送死。
顯然,政府軍的軍官並不在乎士兵的傷亡。
河灘上,戰鬥打得非常激烈。
在損失了近三十名士兵之後,剩下的政府軍士兵變得更加謹慎。都爬到了地上,沒有成為射擊的靶子。
雖然對唐宏光來說,射中爬在地上的敵人與射中站立的敵人沒多大區別,但是那些武裝村民就不一樣了。在向臥倒的政府軍士兵開火的時候,大部分武裝村民都是在浪費彈藥,有的甚至沒有瞄準,隻是把突擊步槍舉過頭頂。[]然後朝敵人所在的方向胡亂開火,也就不能指望他們射中敵人。
要命的是。政府軍已經察覺到,對方隻有一把突擊步槍有足夠的威脅。
結果就是,唐宏光成了眾矢之的。
雖然唐宏光不斷的轉移陣地,而且巧妙的利用了敵人的火力間隙,但是隻要他停下來開火,肯定會立即遭到火力壓製。
在這種情況下,唐宏光手上那把突擊步槍的威力就相當有限了。
正是如此。政府軍用機槍壓製住了最有威脅的那個敵人,讓那些已經有所動搖的士兵鼓起了前進的勇氣。
李承誌根本沒有時間猶豫,他也不能猶豫。
當他手裏的j-61再次開火,而且子彈射向了政府軍的機槍手的時候,政府軍不得不重視來自河對岸的威脅。
很快,兩挺重機槍的壓製方向都轉移到了河對岸。
在第四個射擊點上,李承誌隻開了三槍。當機槍的彈著點離得越來越近的時候,他不得不向第五處射擊點轉移。
河灘戰場上,政府軍利用這個機會,發起了衝擊。
雖然唐宏光也抓住了機會。用四個漂亮的點射,讓最先爬起來的四名政府軍士兵變成了屍體,但是他無法阻擋更多的敵人。更重要的是,政府軍不但有重機槍,還有輕機槍,而且每個步兵班都有一挺輕機槍。
結果就是,唐宏光在幹掉第四個政府軍士兵的時候,不得不縮回散兵坑。
戰鬥打到這個時候。已經沒有什麼懸念了。
雖然政府軍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在河灘上至少留下了四十具屍體,還有十多名士兵受了重傷。但是憑借足夠巨大的兵力優勢,政府軍已經推進到了武裝村民的防線附近。戰鬥進入了收尾階段。
李承誌來到第五處射擊點的時候,唐宏光已經投出了第一枚手榴彈。[]
在他的指揮下,守在戰線上的武裝村民開始撤退。
再不撤的話,就沒有機會撤了。
隻是,唐宏光與李承誌都沒有教村民怎麼撤退,更沒有告訴他們,在撤退的時候必須交替掩護。
結果就是,撤退很快就變成了潰退。
雖然唐宏光很快就意識到了這一點,而且立即用上了僅有的煙幕彈,但是仍然稍微晚了一點。李承誌至少看到六名武裝村民直接從散兵坑裏爬起來,在敵人機槍火力的壓製範圍內向後奔跑。
顯然,沒有人能夠跑過飛行的子彈。
這六名武裝村民無一例外的被子彈追上,沒有一個能夠逃脫。
當然,這也等於告訴李承誌,撤退的時間到了。
李承誌沒再對付那幾挺重機槍,而是瞄準了操作輕機槍的政府軍士兵。唐宏光投出的煙幕彈已經開始發揮作用,而重機槍的轉移速度要慢得多,因此那幾挺輕機槍對準備撤退的唐宏光有足夠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