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 無題(1 / 3)

在墨西哥遊玩的幾天,陳楚僑的三腳貓西語得到了極大的鍛煉。

很多人都有對她掌握多種語言表示驚歎,但是其實大部分都是母語,這麼想想也沒什麼了,她也不去當翻譯什麼的,為數不多的作用就是給朋友幫幫忙。

有一晚淩晨,陳楚僑正躺車後尾廂裏和朋友在一個露天影院裏,看著布達佩斯大飯店,bambam給她打來電話。

她趕緊跳下車,踩著鞋去空地接電話。

bambam和金有謙都在,他們的巡演開到了香港,讓她教粵語。

“Jackson呢?”

“Jackson哥在教榮宰哥呢,榮宰哥被困住了,現在一直在練習。”

說是教,他們都學得差不多了,一首歌的一段,隻是讓陳楚僑過過耳,聽聽有什麼問題。

“望向孤單的晚燈是那傷感的記憶”

“哇,厲害啊bam!”他學得已經像模像樣的了,歌詞都說得很清晰。

口音是沒辦法一時就能糾正得過來的,真的要挑刺的話,也就是個別字沒說對,“傷感,感,gam。”

即使不是他的part,金有謙還是聽得很認真,大家都喜歡和陳楚僑玩不是沒有原因的。她真的對朋友很好,是那種很可靠的人,短信電話,她總會在那裏,是無可替代的安全感。

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地,“gam,最後嘴巴是閉上的。”㊣ωWW.メ伍2⓪メS.С○м҈

能聽到電話背景有輕輕的風聲,她聲音很溫柔,“慢慢來啊。”

“bambam真的是,都學哭了。”金有謙還沒說完,就被bambam捂住了嘴,不讓他說。

“哈哈哈,學習新語言就是很難。”陳楚僑很明白這種滋味,“我在墨西哥餐廳裏用西語點餐,他們給我回英語,哎——”

bambam的粵語已經不錯了,金有謙一開口卻是驚豔了她。腔調是最難拿捏的,他是很自然的感覺,並不會讓人去懷疑口音。

“哇!有謙米?!”

金有謙總是用有謙米來介紹自己,帶著周圍的人也這麼叫他,陳楚僑年紀比他小也這麼喊。說實話,金有謙是喜歡她這麼叫自己的,甚至是有點享受,享受這種被她當作很親近的朋友的感覺。

他有些得意,又有些不好意思,“wei?”

“或許,是中國人嗎?是來自香港哪裏的?”

“ani,”金有謙哈哈一笑,“韓國人來的。”

“大發!這發音。”

“騙人!”明明很開心,他故作沒事一樣繼續唱下去,“喜歡你那雙眼動人笑聲更迷人願再可”

“雙眼,雙,不是shuang。”

金有謙唱歌的聲音特別軟,又重頭開始,“喜歡你那雙眼動人——”

——

過了生日的兩個多月後,陳楚僑才突然想起,自己還沒去二叔公家裏取陳啟德托人訂的生日禮物。

雖然早有預感會是一輛車,但當車庫門打開那一瞬間,陳楚僑真的愣住了。

啞光灰的LamborghiniAventador——

a.k.a她不感興趣的車。

“不喜歡?”電話那頭,陳啟德覺得有點奇怪,“怎麼會不喜歡呢?TravisScott也是這台車呢。”

“你都知道是TravisScott啦。”

陳楚僑揉揉眉心,前段時間她才和表誌勳談過買車這個話題,他的第一台車是奔馳c300,她也有看過不少不錯的轎車。知道以陳啟德的作風是絕對不會這麼普普通通的,她設想裏最多就是台大G。沒想到就是這麼巧,正好是她和表誌勳吐槽過的那款車。

“我本來也想弄一個他那種紫色迷彩,多趣致,你婆婆說你不喜歡,就沒換了。”

那她可真得謝謝他了,要弄那花裏胡哨的迷彩,陳楚僑是絕對不會坐上這車的,非得重新貼了不可。

“我也沒有不喜歡這個車啦,隻是沒想著買超跑。”

“先開著先吧,我要去釣魚了,有空再打電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