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那肯定是組織上慎重考慮過的,他等於是通過老天爺考驗了,上頭研究決定就是他了,才派遣他來這個平行世界進行文化傳播,這是什麼?
這妥妥的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啊!
作為被老天爺選中的崽兒,他傳播文藝作品的同時賺點錢怎麼了?
林軒覺得自己的理由很充分,邏輯很嚴密,沒毛病。
心理負擔,不存在的。
林軒仔細考慮自己的處境。
係統想要他用前世的文藝作品慰藉世人心靈,他很樂意。
他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這個過程中賺到更多錢,而且不用進入娛樂圈,陷入那些是是非非的爭鬥中。
林軒摸著下巴思考起來。
想要做到這一點不容易。
就拿歌曲來說吧,不是說他有好歌曲,拿著詞曲去唱片公司,就會被當做上賓對待,唱片公司就會哭著喊著花大價錢買他的歌,收錄到專輯中發行,那是不可能的。
在得到市場驗證之前,哪怕經驗再豐富的製作人,也不敢打包票說哪首歌絕對會火。
除非像樸樹遇到高曉鬆,五月天遇到李宗盛那樣,正好遇到了慧眼識珠的製作人,否則一般來說,唱片公司根本不會用新人的作品。
就算對方覺得他的作品質量上佳,肯用他的歌,但林軒作為新人,唱片公司肯定會將價錢壓得很低。
上次沈璐導演那是個意外情況,可遇不可求。
那兩首歌正好符合沈璐導演的電影主題,沈璐導演非常喜歡,加上電影上映在即,急著用歌,想盡快把事情敲定,才給高價買下了歌,算是林軒運氣好。
他要是上門去找唱片公司,可就是完全不同的待遇了。
上門賣歌,等於是求人家,自然會失去了話語權,賣不出高價不說,還要看人臉色行事。
林軒思前想後,想要獲得和作品質量相稱的回報,並且不陷入那些糟心事中,隻有展現出歌曲的潛力,讓別人主動上門來求歌,那樣就是他掌握話語權了,掌握了話語權也就有了議價權。
林軒前世在娛樂圈也算混了那麼多年,對這一點看的很透徹,小詞曲人拿著作品免費求歌手唱,很多人還不樂意唱,而林夕那種大咖,別人揮舞著鈔票求他寫歌,他還要看是不是他認可的歌手,還要看心情好壞。
可是林夕有那樣的話語權,是給張國榮、陳奕迅、王菲等無數大牌歌手寫歌多年,才有的江湖地位。
林軒可沒有人家那個地位,哪怕《說散就散》和《體麵》兩首歌火了,想讓唱片公司求上門來花大價錢買歌,也是不可能的事。
金牌詞曲人的江湖地位不是幾首歌就能奠定的,需要在市場上一次次的證明自己。
那麼,要怎樣才能唱片公司主動找上門來,從而是自己掌握話語權呢?
林軒看著手機,很快有了答案。
社會主義好,感謝互聯網。
林軒非常慶幸他穿越過來的是2019年,而不是1999年,互聯網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打破了一些傳統的壁壘。
要是擱在90年代,林軒哪怕擁有很多好歌,也肯定是唱片公司占據絕對主導地位,最起碼在他獲得江湖地位之前是這樣。
可有了互聯網,他卻有了逆轉這個局麵的可能。
音樂行業首先是一門生意,其次才是音樂。
隻要林軒唱的歌在網上大紅大紫,那些唱片公司看到有利可圖,自然會找上門來買他的歌曲版權。
對了,還要感謝這個世界完善的版權製度。喵喵尒説
他的視頻被發布到鬥音上,其他人可以拍視頻翻唱,這沒有問題。
但詞曲版權在林軒手裏,沒有他授權,其他人不能錄製翻唱作品上傳到音樂門戶網站銷售牟利。
所以,聽眾想要聽歌隻能通過邊看視頻便聽歌,可大多數人喜歡一首歌,還是希望單純聽歌,邊看視頻便聽歌多麻煩,而且視頻裏的音質什麼的比起錄音室唱片可要差的太遠了。
林軒手指輕輕地敲打著桌子,拿出手機重新進入鬥音。
“想要讓唱片公司主動求歌,這個熱度還遠遠不夠啊。”林軒眉頭手指敲打著桌麵。
目前視頻也就六萬點讚,雖然有一些熱度,但想要引起唱片公司注意,還遠遠不夠。
“有什麼辦法呢?”
林軒摸著下巴,突然想到了這次唱歌獲得的獎勵。
他心念一動,眼前出現熟悉的透明光幕,看著光幕上那個紅色的符籙,林軒眼睛微微一亮。
“幸運符,或許有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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