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選人(1 / 2)

三人都是疑惑的看著林軒,張燕問道:“不知林老師,有什麼事情要和我們合作?”

林軒直截了當道:

“《天亮了》這首歌,我並不打算自己來唱,我覺得這首歌更適合女生來唱,你們三大唱片公司裏麵人才濟濟,我想要選一個合適的人來唱這首歌。”

上輩子韓紅唱的《天亮了》深入人心,林軒的嗓音並不能完美的詮釋這首歌。

林軒是真正愛音樂的人,自然想要這首歌能夠有完美的呈現。

聽了林軒的話,張燕三人眼睛頓時亮了,心中微微一動。

《天亮了》這首歌很有社會意義,每年官方都會組織一些慈善義演,以這首歌目前的影響力,必然是今年義演的保留曲目。

這種歌曲符合(整治)正確,能夠撫慰人心,又是年度最受關注的新聞之一,按照以往的規律,有極大可能會得到春晚的邀請。

要是他們公司的新人歌手唱了這首歌,可以省去太多的宣傳資源,根本不用費什麼力氣,便能夠一舉將其推到大眾麵前。

這首歌用來捧新人的話,可以讓新人一舉成名。

用來讓知名歌手唱也不錯,在金曲的加成下,極有可能讓其事業更近一步,奠定在圈內的地位。

張燕三人都是業內摸爬滾打了多年的經紀人,平日裏工作就是爭取利用一切資源,捧紅手底下的藝人。

因為職業習慣,他們一聽到林軒的話,腦海裏立刻浮現出可以靠《天亮了》這首歌幫藝人爭取到那些曝光機會,可以因此登上那些舞台,以及後續的一係列操作,眼中都是閃過一絲興奮之色。

張燕連忙道:

“林老師想找女歌手唱這首歌,沒有任何問題,我們風行唱片有實力的女歌手非常多,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合適的人選,這件事交給我了。”

陸兆和譚明自然也不肯放過這個機會,紛紛出言,表示華歌唱片和長江唱片也是人才濟濟,一定能找到合適的歌手。

林軒笑著點點頭,繼續道:

“條件我要事先和你們講清楚,我把這首歌的線上單曲版權已經賣給了企鵝音樂,所以不管我最終選了哪位女歌手,她都要先把錄音室單曲錄出來,並且,單曲上線後她和你們公司得不到任何分成。”㊣ωWW.メ伍2⓪メS.С○м҈

如果是創作人賣詞曲版權,那單曲上線後,收益應該由音樂網站、唱片公司、詞曲作者和歌手按不同比例分配。

不過,林軒這首歌已經爆紅了,他和企鵝音樂也談好了分成,他不會將自己的利益分出去。

林軒掃視了一眼三人,笑道:“你們能接受嗎?”

張燕三人沒有任何猶豫,“完全可以。”

專輯的線上銷售分成,隻是一首歌明麵上的收益。

一首金曲最重要的價值在於能夠捧紅一名歌手,名氣和金錢是緊密相連的,有了知名度,歌手可以通過商演、綜藝節目、代言等各種渠道賺錢,這些都是金曲影響之下,帶來的後續收益。

張燕三人自然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林軒的條件。

人都紅了,還怕賺不到錢嗎?

林軒滿意的點點頭,繼續道:

“還有第二個條件,你們可以給我推薦公司的歌手,但最終這首歌交給誰來唱,必須由我來決定,選擇權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