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Chapter27(1 / 3)

S市中級人民法院。

林宇站在被告席上,低著頭。

“法官大人,這場因被告人林宇疏忽而造成的倉庫起火,危害了社會安全,貪圖廉價地皮,強行收購了孤兒院,建造倉庫,最終導致這個無可挽回的結果,法官大人!我認為,按照十五年前同類型的一場大規模越獄案,被告人林宇應該被判予四十年有期徒刑……”

木槌聲響,法庭靜謐。

法官清了清嗓子,林宇臉色蒼白,低下頭。

法官冷冷道:“庭審……”

法庭大門轟一聲洞開,一名高大的男人身著黑西裝,戴著一副墨鏡,站在入口處。

陪審團紛紛轉頭看,旁聽席上議論紛紛。

男人身後帶著四名清一色黑西裝,戴墨鏡的跟班,走進庭內。

跟班們站定腳步,左手握著右腕,立於庭前,為首那男人從西裝口袋中掏出一封文件,漫不經心道:“補交證據。”

林宇抬起頭,看著那墨鏡男,他不過二十五歲上下,臉上有道刀疤,身形魁梧,手上戴著隻鑽表,腕間還有縫針的痕跡。

“沒人接?”男人的聲音在法庭內回蕩。

有人竊竊私語,聲音不大,清晰的名字卻傳入林宇耳內。

“黎鴻業。”

林宇不由得心中一凜,黎鴻業?他聽說過,但不認識。

林宇自小在林氏財團中長大,七歲時父母因一場車禍雙雙亡故,被爺爺撫養成人,接受教育,並在國外念完大學,身為長子嫡孫,回國準備繼承家族企業。

林宇得到了一筆資金,作為前期的曆練起步金,開始在S市創辦自己的公司,隻要在三年裏達到祖父要求的盈利總額,便能在董事會裏獲得本該屬於他的一席之地。

然而林宇的爺爺一夜暴斃,他甚至趕不及見祖父一麵,便被攔在林家大宅的客廳裏,律師宣讀遺囑,叔叔,姑媽都分得一份,唯獨沒有交代林宇的。

當時林宇什麼也沒說,果斷轉身出門,前去律師行聘人幫忙打官司,起訴其叔父,姑母私改遺囑,祖父死因可疑,申請司法係統介入調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宇還在籌備起訴書時,公司放置服裝的倉庫平白無故著火,當初為省錢,所有資金都謹慎使用,他利用了灰色地帶中的規則,從一個老人手中買到了家孤兒院,旁邊就是家精神病院。

倉庫著火,精神病院同時遭殃,林宇幾乎是當天便被作為主要責任人帶走。輿論又似有意地把這場事故無限擴大,林宇一直被拘留配合調查,直至接到鋃鐺入獄的通知——這下徹底明白了,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這麼一件莫名其妙的案子,兩隻鬥雞一般上串下跳的律師,早被重金收買的法官,市長親自批示要嚴辦的“特級事故”,旁聽席上,朝他勝利微笑的姑姑,以及目光中帶著幾分同情與遺憾的堂兄林澤。

所有前因後果串在一起,套了個枷,打算把他關在監獄裏四十年。

親戚們互相勾結,彈冠相慶,林宇卻隻有自己一個,孤軍奮戰無用,等待在監獄中度過他的餘生。

然而事情總是有轉機的,譬如黎鴻業出現的時候。

林宇已近乎全然麻木了,聽到“庭審結束”四字後,便本能地跟著庭警走,在休息室坐了一會,直到有人對他說:“你被保釋了,門外有人在等你。”

林宇茫然地走出休息室,看到黎鴻業叼著煙,低頭填表。

一名小跟班雙手捧著煙灰缸,畢恭畢敬地站著,黎鴻業隨手把煙按滅,把墨鏡摳下來些許,朝林宇笑了笑,說:

“小宇,你是我的人了。”

林宇思維如一片糨糊,渾渾噩噩地跟著黎鴻業上了車。

黎家。

數名黑西裝墨鏡小弟坐在客廳打遊戲機,各個吵吵嚷嚷,林宇覺得這簡直就是個黑幫的窩點,且是不務正業的窩點。

他被帶去洗了個澡,換了身幹淨衣服出來,衣服很合身,顯是早就買好的。

洗澡時他站在熱水噴頭下不住思索,這人的事跡曾有耳聞,黑社會老大,多半都是殺人不眨眼,滿背青龍紋身的人,一臉橫肉且凶神惡煞。

果然是這樣,黎鴻業一看便知不是善類,他想利用自己做什麼?介入林家的財產爭奪?這是唯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