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江城,就是願意犧牲金錢給全國人民謀福利!!(2 / 2)

其三、重複公攤、重複收錢。比如有些小區的消防應急場所等區域已經被算作公攤,卻又被劃成車位再次出售,這屬於重複公攤。開發商和物業把業主的公攤麵積做成車位再次出售出租,相當於是二次在業主身上牟利。

此外,購房者還不得不繳納公攤麵積對應的購房稅款、維修基金,以及未來每年的物業費、取暖費。而隨著房屋精裝修政策乃至未來房地產稅出台,購房者遭遇到的不公還將進一步加劇,產生的各類矛盾也將愈發尖銳!

文章的開頭措詞嚴厲,直接引用知名主持人的話,向所有讀者剖析了公攤麵積的危害。

中間部分還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年輕人掏空上輩人的家底,買了一個號稱一百平米的大房子,結果實際麵積隻有七十平,公攤一下子占去三十平。動輒幾十萬砸進去,連個響都聽不到,搶劫的效率都沒這個高!

雖然把公攤麵積比做搶劫有點有失偏頗,但這恰恰表明了人們對公攤麵積的憤恨!

而江城是怎麼做的呢?

取消公攤麵積!

取消公攤麵積,尤其意味著杜絕其伴生的貓膩與漏洞,從源頭避免大量矛盾與糾紛,保證市場交易更公平透明。此舉既是為營造公平透明的房地產市場環境服務,也是為適應長遠改革,接續房地產稅、房屋產權到期後的相關政策等未雨綢繆,最終服務於民眾的美好生活需要。

而且,江城這麼做也不是毫無依據,肆意妄為。

他是通過以往的經驗進行的!

其實取消公攤麵積我們完全有先例可借鑒——早在2002年,CQ市就通過了《CQ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麵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

但是,如此賣力的為百姓著想,甚至願意放棄自己的利益而為百姓服務。

換來的結果呢?

鋪天蓋地的謾罵!各家媒體的聲討!

取消公攤麵積究竟是觸及了誰的利益?

而那些媒體是否真的和背後的資本掛鉤?

原本以自由、務實為宗旨的媒體,是否已經變味?

這一切都是懸念!

但,江城知道,他要做他該做的事!

他不想一心為百姓考慮,最後卻落得一個野心家的名號!

因此,江城在人人網發布了這篇文章。

同時,在文章的最後,江城還表示。

即使是再多人詆毀他,即使是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他會一直去做他該做的事情。

企業家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賺錢?

不!

最終目的是為了造福百姓!

當金錢上的利益與百姓們的利益想衝突時,我,江城,願意犧牲金錢,去造福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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