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的傷休息個一星期也就沒事兒了,可是我去太早又害怕別人說我太矯情,反正工資已經發了,不如多休息幾天,偶爾顏靜會來,有時候說幾句話就走,我問她為什麼每次都是中午來,是不是來我這兒蹭飯,原來她每天晚上在酒吧下班那麼晚,白天還要出去工作,就上午吃飯的時候有一點兒空閑。
閑下來的時候,我又翻了翻從家裏帶來的那三本書,沒想到靈感泉湧,寫出了十幾首歌,我回酒吧上班後,唱給大家聽,反響很不錯,不過除了那首後來被我唱紅的《我的女孩兒》以外,其餘的歌我都不再記得,後來我想過了那麼多年我還記得這首歌,完全是因為顏靜讓我心痛的這個女孩兒,人生有時候就是這麼荒謬,總是你不經意見的一句話,說不定就在哪個路口邊等著你。
“這是你新寫的歌嗎?真好聽”顏靜遞給我一杯溫水
“真的嗎?我知道朋友的恭維就像地攤上買的衣服一樣,要打半折來聽的”
顏靜咯咯的笑,“看來這幾天在家沒白閑著,說話都這麼呃。。。。。有趣了”
“hi,兄弟,有空聊一聊嗎?”和我說話的人留著青色的絡腮胡子,看起來很頹廢的樣子
我笑了笑,表示隨意
“剛才那首你唱的歌是你自己寫的嗎?”
“哦”
“很不錯嘛,兄弟你很有才華,以前在這個圈子裏怎麼沒見過你”
我說我剛來B市才兩三個月,什麼都還不熟悉
“兄弟,你吉他彈得不錯,練了幾年了”
我們村有個上山下鄉時落戶那兒的知青,就住在我們家對門,因為我喜歡去他家聽他講故事,他們家有一把破吉他,小的時候沒什麼玩具,我對那個物件兒很感興趣,他很高興,就試著教給我,雖然那時我學的漫不經心,但學到了不少技法,真正開始苦練還是在高中的時候,說起來我學吉他也有六七年了
“大概六七年了”我笑笑說
“怪不得,兄弟喜歡搖滾嗎?”
“沒練過,嗓子不行,不夠渾厚”那個年月搖滾很流行,但我不太喜歡,我是個有點兒靜的人,在我的印象裏搖滾隻有金屬碰撞的聲音,而弱化了人的聲音
“其實現在校園民謠也挺吃香的,不過在酒吧能靜下來聽這種歌的人很少”
他說的很對,大部分來酒吧的人追求是一種狂癲的歡樂,所以搖滾或者狂放一點兒的電子舞曲更能激發這些人的共鳴。
“兄弟,有興趣嗎?我們現在組建了個樂隊,正好缺個吉他手”
顏靜端起一杯水在我麵前一頓,對我使了個眼色,我當然明白,我來B市剛一下火車就被騙了,我當然不會輕易相信一個陌生人
“你認識劉東吧,是他介紹我來的,說你吉他彈得很好”
既然是劉東介紹的,那我就沒什麼好懷疑的了,在我們這些人當中劉東就像一個網絡節點,通過他我們能認識很多人。這對我來說是個難得的機會,唱歌並不像我起初理解的那樣簡單,我會唱歌,但我更要懂得怎樣去唱,我對這個圈子了解的還太少,我需要有人能給我指引,永遠封閉在這個狹小的酒吧裏,那麼我永遠也不會成功,所以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我叫張彥,歡迎你”
他伸出手,我擊在他手上。我們組合共有四個人我、張彥、劉東、陳泉,加入了這個組合我也不能再這樣單兵作戰,通常是我們四個人一起去酒吧唱歌,這樣也能更好的磨合我們的團隊,因為白天的時候我們要商量專輯製作的事兒,在我加入他們之前都有這個計劃了,就是因為以前那個吉他手太次,劉東才想到了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