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城周圍的森林跟南薩斯的不一樣,因為寒冷,南薩斯首都周邊都是鬆樹林,樹木間一般有著相當的間距,並不利於動物們躲藏。而明珠城郊外的森林都是密集的亞熱帶樹木,林子裏的小動物也特別多。
夜騎感覺今天不許要去打擾主人了,他可以在這裏飽餐一頓。
好久,沒有狩獵了。
座狼豎起耳朵,壓低身體,一點一點地接近他的獵物,一隻小鬆鼠。
幾乎不費什麼力氣,他就抓捕到了那隻鬆鼠,這已經是他今天吃到的第二餐了。他是個珍惜糧食的好座狼,不會像某些動物一樣掐頭去尾,他把整隻鬆鼠都咀嚼咽下肚。
“咳咳~”在吃完這種哺乳類動物之後,他的胃很快就會自動把吃下去的毛排出體外。簡而言之就是幹嘔,雖然樣子上不是很美觀,但這是非常實用的技能。
大明國的食物種類可真多啊!
座狼小跑著,他的鼻子又嗅到了其他獵物的氣味,那是一隻野兔!
好棒啊,兔子肉他最喜歡了,有嚼勁,而且鮮嫩,沒有什麼別的臊氣,脂肪和血都少,非常適合犬類的牙齒。
自己至今在大明國周圍山林的生活都太苦了,那裏沒有多少這類小型的獵物,想想也是,無論是氣候還是地形,都不適合它們生存,估計以前也有,但是被吃光了吧?
他想起自己族群裏其他的座狼,大家為了生存不得不聚在一起,那個時候,他經常挨餓,為了把所獵捕到不多的食物分給老者和下一代以及懷孕的母狼,他會隻吃一部分肉食,晚上如果餓得睡不著,他就會跑到溪水邊上,捕食水裏的魚。
也不是說魚就不好吃,隻是南薩斯氣候比較寒冷,水都是冰涼的,大部分座狼不喜歡弄濕自己的毛皮,再說,在冰冷的水裏捕獵,能不能吃到魚另說,體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很有可能忙了小半晚上,結果什麼都吃不到,隻能濕漉漉地躺下,忍受著饑餓感勉強睡一覺。
但,每次他把毛皮弄濕的時候,同伴們都會不厭其煩地為他舔舐幹淨。尤其是母狼和老狼們,他們很清楚年輕的公狼為了自己做的犧牲。
本來,夜騎以為自己就會在那個群體裏變成老狼,然後死去。
沒想到,在機緣巧合之下,他成為了勇者的從屬。
契約使他的年齡停止了成長,他現在就是作為座狼的最佳狀態,而這個狀態,他可以維持十年!
勇者是一個天生就比其他人類要強大的職業,而且......自己的主人還挺厲害的,別的勇者都是力爭殺掉魔王,就他力爭泡到魔王,而且似乎還泡到了,也算是王者級別的人了。
這也是夜騎一個人跑出來狩獵的原因,此時此刻,吳鈺誠應該和魔王恩格馬膩歪在一起吧,自己這麼大一隻,就別去打擾了。
在咬斷兔子脖子的時候,夜騎感受到了同類的氣息。
是大明國境內生存的座狼!而且是一群!
這些異國同類很快就圍住了夜騎,從姿態上看,他們各個都處於攻擊狀態。WwWx520xs.com
“哪來的野狗?”為首的座狼看著夜騎:“誰允許你在我們的森林裏狩獵?”
連氣味都懶得標記的家夥,居然說這裏是他的地盤?——夜騎的內心感覺到不滿,他是個懂規矩的狼,如果事先聞到同族的氣味,他根本不會來這一帶狩獵了。
不過......五隻?不!七隻!
對方在數量上遠超越自己,而且體型也比偏瘦的夜騎要大一圈,看來,這才是座狼真正的大小,自己從小挨餓,可沒有大明國的座狼長得威武。
總之,打不過!這一點,他還是很清楚的。
夜騎把剛剛捕殺的兔子放在嘴邊的地麵上,微微伏下身子,以表示自己無惡意:“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這裏是別的種群的地盤,並非有意打擾,這隻兔子就當做賠禮吧。”
為首的公狼嗅了下鼻子,一臉厭惡道:
“你這家夥,氣息跟我們不一樣。”
“嗯,我是來自南薩斯那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