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講,俞舟歡並不認為戀愛是生活的必需品,但無可否認,作為一味佐料,它對身對心都大有裨益。譬如在糟糕的無薪加班後,隻要想到下樓就能見到楊宵,她就會無法控製地露出笑容,仿佛剛在巧克力醬裏舔過一口。
於是僅僅半個月,組裏的同事經理都知道她戀愛了。
難怪人家說喜歡和咳嗽一樣,藏也藏不住。
出了寫字樓的電梯,俞舟歡一眼就看到了楊宵,或者可以這樣說,她的眼裏隻有楊宵。
可他變了,居然沒有像之前幾次那樣,眨著大眼睛,凹著小酒窩,目光盈盈翹首以盼。
“喂!”俞舟歡在楊宵的背上拍了一記,將他的視線從手機屏幕裏奪回來,然後自動將手繞在了他的胳膊上。
“工作很忙嗎?”她隨口關心道,並沒有為此生一點點氣。
盡管看過無數暢銷言情小說和瑪麗蘇電視劇,俞舟歡卻沒有被洗腦,她不需要自己的戀人永遠看著自己。那種一天二十四個小時、分分秒秒都要在一起以此來證明是曠世真愛的故事,簡直是變相a/pian。明明這個時代早就內卷成風,打工仔也好、創業者也罷,做一棵更綠更壯的韭菜就已經耗費大半力氣。
戀愛嘛,重要的是互相陪伴、彼此慰藉。
楊宵收起了手機,將她往自己身邊又拉近了一些,他故意誇大其詞,說:“超忙的!都快累死了!”說完還假裝柔弱地往俞舟歡的身上扭了扭、靠了靠。
大庭廣眾,俞舟歡可沒有他那麼厚的臉皮,紅著臉拿手肘撞他:“夠了啊,再下去有傷風化。”
“唉,我們舟舟太容易害羞了。我還沒開始有傷風化呢。”楊宵雖然走路姿勢變回了正型,嘴巴卻不肯繞了俞舟歡,嘰裏咕嚕越說越沒分寸,非要俞舟歡拿指甲刻在他手背上,他才乖乖閉嘴。
因為是夜宵時間,俞舟歡並不想吃太多,但今晚這家居酒屋的出品實在是百裏挑一。回想起來,楊宵好像天賦異稟,總是能在路過幾百遍的老地方挖出新鮮又好吃的小店。
“唔,要胖了、要胖了。”俞舟歡一邊嘀咕著,一邊從楊宵手上接過一串又一串烤物。
外脆裏嫩的雞皮、雞心、雞腿肉,冒著油花一口下去全是馥鬱的鰻魚,像果凍一樣會彈跳的牛舌、牛肉粒,俞舟歡無法拒絕,隻好安慰自己這些都是健康脂肪。
相比之下,楊宵真是肆無忌憚,他最後還點了一碗梅子茶泡飯,清爽溫暖,用來收尾實在不錯。
“給你也點一碗?”
俞舟歡艱難地搖了搖頭。
“吃就吃了嘛。吃得這麼難過負罪,不就等於白吃了。”一杯啤酒消滅完畢,楊宵的臉上喝到了微微熏,他撐著腦袋,正好笑地盯著俞舟歡。
身後是人來人往的吵鬧,居酒屋燈光昏暗又曖昧,他卻豔麗,俞舟歡沉入其中,快要醉了。也不知道楊宵是拿什麼放電的,眼睛、酒窩、還是一身暖烘烘的酒意。她悄悄咽了口口水,然後擺正姿態、目視前方、堅決說道:“我吃飽了。”
“了”字還在嘴巴裏,楊宵已經輕笑著將盛了茶泡飯的小木勺送了進來。
梅肉糯糯的、酸酸的,和寡淡的大米卷在一起,很快帶出甜味。
看她吃得滿意,楊宵給自己也喂了一口。
你一口,我一口,喂到第三輪的時候,他忽然靈光閃現,感慨了一句:“舟舟,我發現你挺喜歡被我強迫的。”
她知道他是什麼意思,可是拜托——遣詞用句可不可以謹慎一些!
她想罵他胡說,卻被自己的口水嗆得不輕。
楊宵趕緊遞水,可貼心的同時仍舊不忘在她耳邊火上澆油:“沒關係的,我也喜歡。我們簡直絕配!”
俞舟歡終於忍不住了。躲在桌上休息的腳重新穿進令人發疼的尖頭鞋,然後在黑暗裏狠狠地給了他一腳。
不過就像他說的,他喜歡,包括她的野蠻和暴力,所以嘴巴喊疼、眼角卻在笑。
快要到家之前,楊宵向俞舟歡討了一個吻。他要去北京出差十天,等他回來,俞舟歡應該已經在內蒙大草原上盤點奶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