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說到這裏的時候聲音明顯小了下去,應該是有些心虛了。
這個事情我真不好評論對錯。
撞見了不該撞的也許不是她的錯,畢竟當時情況挺特殊的,也是無意識促成的。
可她答應了人家不說,轉頭就回去和自己媽媽說了。
但換位思考,她當時可能太過於震驚消化不了,被警告以後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驚嚇,想回家在媽媽那裏找點兒安全感也是情有可原。
再看她媽媽,別人家的事情她可能真沒放心上,就這麼隨口一說當成段子給說出去了,絲毫沒有顧慮到別人的處境和名聲。
禍從口出不就是這麼個意思?
“後來李汐雨就把你殺了是嗎?”我問。
“是!她把我殺了,而且還把外麵對她不好的言論全部都嫁禍到了我的身上,說我是那個去夜總會的。我死後的幾年我媽受不住輿論也被逼得抑鬱了,瘋瘋癲癲的苟活了幾年,最後在清醒的時候去找李汐雨,也被李汐雨給殺了。”
說到這裏我明顯可以聽出她聲音裏的憤恨和岔岔不平的怨氣。
對錯分半。
李汐雨的確做過這樣的事情,人品是肯定有問題的,但她們母女不該多嘴。
輿論也可以殺死一個人,不是她們殺死李汐雨就是李汐雨殺死她們,所以我不認為她們母女就是受害者,也隻能說結局挺悲慘的,運氣也不是那麼好。
當然,同樣的話也適用在李汐雨身上,她的結局也挺悲慘的。
“你們母女的情況我已經了解了,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也沒有很好的辦法可以解決,你們母女已經不在人世,還是趕緊離開人間投胎去吧!”我道。
“不,你說的我都懂,我也知道這件事情我和我媽都有錯。可我們沒有汙蔑她,她就是幹了那些事。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難道每一個知道她秘密的人都應該被她殺死嗎?那這世間還有公理嗎?”
“你要的公理可能沒有人給得了你們母女了,李汐雨死了,結局挺慘的,不比你們母女好。”
“什麼?她死了?什麼時候的事?”
“早幾天。”
我說著掏出了手機,找到了最近的新聞放在棺材麵前給她看。
她看完以後許久沒有說話,我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麼,反正我能說的能做的就是這麼多。
“能在這裏遇見也是一場機緣,就當我渡你們一程,早日離去吧,人間不值得你們如此執迷不悟。”
“我願意離開,可是我媽怎麼辦?她不願意啊。”
“她是完全不可能死而複生的,每個人隻有一具身體,身體壞了就不可能再有。所以是否離開人間已經不是她願不願意的問題,而是她必須走。現在我出於對你們的尊重最後問一下,你希望最好的處理是什麼?”
“這……”女孩子有些猶豫和糾結。
過了一會兒她才道:“你給我舅舅打個電話,讓我舅舅過來處理吧。”
“行!”我爽快地答應了,不用我出手那是最好不過。我讓她念電話號碼,結果打過去的號碼居然是我存手機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