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爸不同意啊。”
說著,荊超臉色一垮,無奈道。
“你爸不同意那是一定的。”楊瑞切了一聲,隨口道。
覺得自己找到真愛的荊超,直接帶著林思涵就去見荊偉民了。
當時,荊偉民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這就是他處事的圓滑之處,即便是對兒子的事情也一樣。
不過,事後他單獨找了荊超談談,表示自己並不同意。
兒子的婚事,作為父親和他們這種家庭,已經不是荊超自己的事情了。他希望荊超的婚姻由他來做主。而不是讓荊超隨便找個不知底細的女人。
可荊超卻十分不認同老爹的看法。
意見相左,結果就是父子倆大吵了一架。
荊偉民後來也撂了狠話,意思很簡單,那就是:你知道人家看上的是你這個人,還是你老子的錢?
前者還好說,要是後者,你荊超的段位會是人家的對手?你出去隨便玩玩我不管,但是都往家領了,就不能兒戲對待。
而荊超則表示: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還搞包辦婚姻?要是你不同意,大不了我不結婚了。
最後,還是荊超的“絕戶計”更勝一籌。
荊偉民還真怕兒子那二杆子勁兒上來真的不結婚了,那他可受不了。
無奈之下,老荊隻好做出了一定的讓步。
“我會給你一筆錢,但那筆錢之外的任何經濟來源,你都不要想從我這裏獲得,你拿著這筆錢幹什麼我不問,不管你是拿去揮霍了,送給那個女孩了,我都不會幹涉。但,如果這筆錢你花完了,三個月之內不要來找我。”
這是荊偉民的原話,而給荊超的,是五十萬整。
放在一般人家,五十萬不是個小數,其實就算對荊超來說,五十萬也不少了,按照他的消費水準,這五十萬他要是省著點夠他花個一年半載的。
當然,要是他還那麼夜夜笙歌的話,五十萬也不夠他揮霍多久的。
荊超拿了這五十萬,僅僅興奮了沒有幾個小時,冷靜下來之後就覺得他把事情給想簡單了。試了試自己的幾張銀行卡,老荊給他停掉的速度彰顯了他的決心。
手裏有五十萬,荊超也明白不能坐吃山空。
可是,事到臨頭他才恍然間認清了一個事實--自己似乎……什麼都不會。
換成一般人遇到荊超這種事情,或許隨便找個單位去上班不失為一種不錯的辦法。
可對於荊超來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了,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了。他雖然不學無術,但那也是相對的。
以他的家庭環境,他的見識其實並不淺薄。
真要說賺錢的門路,也不是沒有。比如……投資。
不過,荊超卻不敢輕易向外投錢。一來是他手裏的錢不多,二來,若是不明確的項目,他也不敢。一旦被騙,他哭都沒地方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