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股權(2 / 2)

這個地址,是範文林這兩天特意去選的,位置在一座小山的山腳,有些偏僻,但是地方很大,是一個占地幾百平的院子。

之所以選擇這個地方,除了它的空間很大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安全!

在這個院子的旁邊,修建了一個防空洞直通山裏。

這才是範文林看中這個地方的最大原因,當日軍飛機到來的時候,他們整個社的人都可以直接進入防空洞避難。

而且他們的位置不在市中心,平時也不是日軍飛機的重點打擊範圍,這防空洞是為了以防萬一之用。

雙重保險之下,範文林感覺這個地方相較於其他地方已經非常安全了。

第四條就切入正題講股份了,“本社股份總額,國幣壹萬元,分為一百股,每股一百元,一次收足,填給股票為憑”。

第五條繼續闡述,“本社股票為記名式,由全體董事簽名蓋章,股東用堂名者,須將股東姓名,住址,或代表人姓名,報告本社登記,依法編製股東名簿存查,凡家屬或團體共有者,須推舉一人為代表,行使股東之權利”。

這裏就對大公報重慶刊的股權配比和董事會做出了規定,當然以大公報目前的股東人員來看,應該也就三個人,範文林、封時修和陳泰安。

不過要是封時修和陳泰安讓其他的人加入董事會,範文林也不會有什麼意見,不管他們邀請誰進來,在股權分配上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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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他兩第一次從一個非商業人士手中看到一份如此完備詳細專業的股權書,甚至比很多專業的人還要專業。

對此,範文林隻是笑了笑了,沒有說話。

股份有限公司是民國時期的一個特殊產物,它出現的時間並不長,而且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種東西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但是範文林卻了解其中的細節,所以他隻是稍作修改就拿出了這麼一份文件,足夠應付報社了。

在對社長人選做出確定之後,三人又繼續商討後麵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講到了分紅,“本社餘利,除先提折舊公積十分之二外,其餘作十成,依規定分派之。股東六成半,創辦發起人報酬金半成,董事監察人酬勞金一成半,職工獎勵金一成半”。

這一條就是封時修和陳泰安最關心的問題了,分紅!

畢竟他們願意投資大公報重慶刊,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其次才是為了所謂的民族大義,支援報業抗戰等等。

所以,在看到這一條的時候,兩人的眼睛瞬間就亮了,範文林甚至感覺他兩看著一條的時間比看之前的所有還要多。

但是範文林完全沒有絲毫緊張,在這一塊的分配上,他自認做的已經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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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的最大股東,封時修和陳泰安,一人三成,而他範文林作為報社的發起人,隻有半成,其他用作職工工資等。

果然,在看完具體的分成安排之後,兩人的眼睛中都閃過了一絲不可思議,同時也有一絲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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