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銀票上也有奧妙(1 / 3)

“你是什麼人?”周義聞言怔了一下,上下打量了譚縱一眼,見他衣著不凡,眉頭微微一皺,問道。

“你手裏那張銀票的主人。”譚縱環視了一眼四周的百姓,指了一下周義手裏的那張銀票,接著頗為玩味地衝著他一笑,“怎麼,難道你也懷疑在下的錢是偷來的不成?”

聽聞此言,四周頓時響起了一陣哄笑。

“一派胡言,這明明是本公子的銀票,你憑什麼說是你的!”高義麵色一沉,伸手一指譚縱,大聲說道。

“現在,你又多了一條強占他人財物的罪名。二十兩,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絕對夠你坐上幾年牢的。”譚縱也不辯解,衝著他聳了聳肩頭,好心地提醒了一句,“你可要看清楚了,這張銀票真的是你的?”

“本公子看得清清楚楚,這銀票就是本公子的。”高義有些心虛,聞言翻看了一下銀票,發現上麵並沒有任何記號,於是心中底氣一足,宏聲說道。

鄭虎拿來這張銀票的時侯,高義第一個反應就是鄭虎揀來的,或者是偷的,這可是二十兩,他實在想不出什麼人會給一個碼頭臭苦力這麼一大筆錢,因此打定了主意將它昧下來,以陶家收下聘禮為名強行帶走陶英。

誰成想,冷不丁地還真有一個看起來有錢人模樣的家夥冒了出來,事到如今,大庭廣眾之下高義隻有強撐著,否則的話那可就貽笑大方了。

反正口說無憑,這張銀票上又沒有寫上誰的的名字,拿在誰的手上就是誰的。

“既然這樣,我們隻有到衙門裏說理去了。”譚縱故作無奈地搖了搖頭,接著一側身子,衝著高義做了一個請的手勢,“高公子,請吧,孰是孰非,等到了公堂就自見分曉了。”

“憑什麼你說去就去,本公子現在要趕回去成親,沒工夫跟你在這裏浪費時間。哼,想要本公子上府衙,那倒要看看你有沒有這個本事!”高義不屑地冷哼了一聲,衝著身旁的家丁揮了一下手,“回府。”

“朗朗乾坤下竟然強搶民女,高公子,你好威風呀。”譚縱快走幾步,攔住了高義的去路。

“看清楚,這上麵有陶老憨的指印!”高義從身上摸出一張紙,衝著譚縱眼前一晃,冷笑著盯著譚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從現在起,陶英是我的人了。”

譚縱定睛一看,眉頭不由得微微一皺,那張紙原來是一個婚書,上麵寫有陶老憨名字的上麵摁著一個鮮紅的指印。

“好狗不擋路!”周義見譚縱不說話了,臉上流露出得意的神色,收起婚書後,衝著他擺了擺手。

“陶英,你爹可否識字?”怪不得周義如此囂張,原來是有這麼一個殺手鐧,譚縱沒有理會周義,而是問向了被他拽著的陶英。

“我爹從沒有上過學堂,因此不識字。”陶英聞言,搖了搖頭,她現在非常緊張,生怕自己被周義帶走。

“按照大順律例,簽訂協約的時侯,如果一方不識字的話,那麼必須有中人在場,並且簽字畫押。”譚縱微微一笑,一本正經地看著高義,“高公子,沒有公人,你這張婚約就是廢紙一張。”

“哼,你說不識字就不識字?他們都是證人,可以證明陶老憨同意了這門親事,親自畫得押!”高義聞言怔了一下,想不到譚縱竟然搬出了大順律例,冷哼了一聲後一指身旁的幾名家丁,不甘示弱地瞪著他。

“對,我們都能證明,是陶老憨自己按的手印。”那幾名家丁立刻七嘴八舌地嚷了起來。

“高公子,有一點你可能不清楚,按照大順律例,與當事雙方存在利益關係的人不能充當證人。”譚縱聞言,有些遺憾地搖了搖頭,瞅了一眼幾名家丁後,笑著看著高義,“他們都是你的家仆,所說的話自然不被采信。”

“你是官府的人?”見譚縱如此熟悉大順律例,高義忽然想到了什麼,狐疑地看著譚縱。

“高公子,你也出自商賈之家,怎麼連這點最基本的做生意的常識都不懂?”譚縱歎了一口氣,衝著高義搖了搖頭,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樣子。

經譚縱這麼一提醒,高義這才隱隱約約地回想起老爹曾經給他說起過簽協約所需要注意的事項,好像真的有譚縱剛才說的那些東西,隻不過他當時腦子裏想著倚紅樓新來的姑娘,根本就沒有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