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上輩子的印記(1 / 2)

馮晨跳了河,嚴鑫也跟著跳了河,不過都是在河邊的淺水區。

嚴鑫抓著馮晨的衣領把他往岸上拖,馮晨在水裏掙紮,嘴裏喊著:

“你放手!我不想活了!讓我去死吧!”

嚴鑫:“老同學,聽我一句勸,人生路還很長,你不要想不開!”

馮晨的母親爬上河堤後,看到的就是這麼一個情景。

兒子還活著。

可兒子真的跳河了。

她眼淚一下子就飆出來了,說不清是歡喜還是悲痛。

見兒子還在掙紮著要死,便衝到了水裏,和嚴鑫一起把兒子拖上岸來,一邊還哭著說道:

“兒啊,你可不能死,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嚴鑫撇了撇嘴,心裏想著:

“狗屁!你兒子死了,你不隻是會繼續活著,還活得好好的,還特麼比我活的時間要長!”

對這個上輩子的嶽母,他實在欠缺好感。

他和馮曦感情不和,這裏麵至少有一半的原因在於這個丈母娘。

還有一部分原因是那個嶽父。

衝著這嶽父嶽母,這輩子他就不想和馮曦再有任何的牽絆。

正想著這個,抬頭往堤上一看,就看到一個少女站在那裏,呆呆的看著這邊,眼神裏有著一些迷茫。

那是十六歲的馮曦。

她也來了。

上輩子,和馮曦做了幾年的夫妻,可以說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了。

現在出現在他麵前的這個馮曦,雖然隻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女,但嚴鑫還是一眼就認了出來。

身材相貌跟做他妻子時的相貌有一定的差距,可那眼神一看就能夠看得出來,是那個做了他幾年妻子的女人。

接觸到她的眼神,嚴鑫甚至有一種感覺——那個女人從上輩子追殺過來了。

趕緊移開了目光。

對於這個女人,他的情緒很複雜。

兩個人通過相親認識的,談了大概半年,就結婚了。

那一年嚴鑫二十八歲,馮曦二十六歲,兩個人都屬於大齡未婚青年。

嚴鑫沒結婚,是因為家裏沒錢。

馮曦那麼大了還沒有結婚,則是因為娶她就要給父母養老,這一個條件嚇退了不少人。

剛開始的時候馮曦父母不隻是要求娶馮曦的人要給他們養老送終,還要十八萬的彩禮。

這一點就更勸退人了。

很多人付得起彩禮,但是,不想背負給兩個老人養老送終的重擔。

後來彩禮降到了十萬,再降到了八萬。

和嚴鑫相親的時候,彩禮已經降到了五萬,讓嚴鑫看到了成家的希望,便同意了。

那個時候還想著靠自己的努力可以成家立業,拚出一個未來。

沒想到幾年之後還是離婚了。

離婚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經濟壓力太大了。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不愉快都來自於貧窮。

嚴鑫有一個瘸了腿的父親,生命的最後幾年更是臥病在床。

馮曦則是一個人要承擔起她父母的養老。

兩口子都是普通的打工人,卻有那麼重的負擔,壓力可想而知。

兩個人結婚之後日子過得挺不容易的,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爭吵。有什麼感情都在長年累月的爭吵中蒸發幹淨了,隻剩下了怨意。

何況,兩個人並不是因為愛情走在一起的,隻是到了那個年齡,覺得生命中需要有一個伴侶,同時又找不到別的伴侶,這才湊合在一起。

也許有過感情,但未必是愛情。

結婚之前嚴鑫是當保安的,後麵經濟壓力太大,改行送起了外賣,一天跑十幾個小時,每天都要做到淩晨兩三點,但還是不能給這個家庭換來一個明朗的未來。

在嶽父嶽母眼裏,他就是一個沒用的人。

本來還有一股拚勁,努力的想把日子過好。

到後來的某一天,感覺到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了一下,結果查出了肝癌。

那一天,他感覺到天都塌了下來。

未來已經沒有了希望,夫妻倆的日子又越過越膈應,最後還是選擇了離婚。

馮曦不知道嚴鑫有肝癌的事情,在他提出離婚之後,咬著牙問他:喵喵尒説

“你就沒想過跟我過一輩子吧?你跟我結婚,就是為了有個人照顧你爸,給你爸養老送終是吧?現在你爸送走還沒半年,你就要跟我離婚!”

嚴鑫隻能硬著頭皮回答:“不然呢?你除了能當一個免費的保姆,還有什麼價值?現在連這個價值都沒有了,不跟你離婚,還要留著過年嗎?”

當時,憤怒的馮曦撲到他身上,在他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差一點咬下一塊肉來。

——那是兩個人幾年的婚姻生活中,馮曦留給嚴鑫最痛的記憶。

第二天,兩個人就去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