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雲憤怒之後,發現藍夢婷和陸遊聽了此事之後,神色表情各有不同,便問道:“你們二人對此事怎麼看?”
藍夢婷一臉憤怒,咬牙道:“王爺,那地主家長子該死,張子顏殺得好,要是妾身當時在場,定會殺了那地主家滿門。”
藍夢婷會這樣說,基本上在嶽雲的意料之中,他又看向陸遊。
陸遊臉色同樣不好看,神色中有怒意,但更多的是無奈,他歎了口氣,說道:“回稟王爺,卑職以為王爺若是直接下特旨強行保下張子顏,那麼這件事會有些麻煩。”
定性的話說完之後,陸遊緊接著解釋道:“在官府眼中,那小丫鬟是賤籍,其實不算是人命,最多隻罰幾百文錢。但地主的兒子在官府眼中是一條很珍貴的人命。”
“所謂欠債還錢,殺人償命,以張子顏殺了人之後沒有逃走、沒有反抗抓捕的表現來看,卑職猜測張子顏很可能已經認罪,所以從案子本身來說,這件案子非常清晰。”
嶽雲點了點頭,算是對陸遊邏輯清晰的認可,但他依然沒有立刻對此事定性。
若說嶽雲不是鎮北王,這紅河縣的知縣不是他麾下的官員、不是他的臣子,他完全可以不講任何規矩,不擇手段的救下張子顏。
但問題是他是這個國度的君王,一個國度秩序不被破壞他是最大的受益者,百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即使這個秩序規則有很多不健全、不合適的地方,但一旦秩序被破壞,沒有人去遵守,隻求個人好惡,以弱肉強食的規則去行事,那才是所有人噩夢,特別是普通老百姓這種弱勢群體的噩夢。
那地主家的兒子的確該死,即使是當今實施的律法不會對其治罪,但嶽雲事後大不了先修改律法,再將其弄死。
但前提是必須走司法程序。
最主要的是,這地主家兒子就算是死,也不能是張子顏直接就殺了。
因為這是對秩序的破壞,本身也是違背律法,犯了死罪。
就算是將這件事情放在後世,以後世的律法,地主家兒子死罪,張子顏也是死罪。
嶽雲當然可以徇私枉法,正如陸遊所說,一道特旨下去,沒有人敢違背,張子顏立刻會被釋放,甚至那紅河縣的知縣還會給張子顏卑躬屈膝的道歉。
可曆史早已一次次的證明,君王隻要敢徇私枉法,不將律法和秩序、規矩放在眼中,隨意的踐踏和破壞,下麵的官員、勳貴、豪強們肯定會紛紛效仿,有錢有勢、家中有人當官的可以隨意迫害百姓而不用擔心受到法律的製裁。
再回來看張子顏這個人,對嶽雲來說值不值得去救。
張子顏當然是嶽雲控製張俊的一個人質,且張子顏死在這裏,張俊肯定不會管事情的具體經過,隻會認為是嶽雲害死了他最看重的兒子。
即使是有毒藥控製,張俊恐怕也有可能會徹底反水。
當然,就算張俊徹底反水,對眼下的嶽雲造成的損失也頗為有限。
但張子顏做的這件事情本身,讓嶽雲對此子有了一個重新的認識。
十七歲、還沒有當過官的陸遊都知道不亮明身份殺了那地主家長子的後果,二十多歲、考了進士、在宋國朝廷中樞政事堂當官好幾年的張子顏豈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