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前,安和付了我工資,家教加上家具店的工作,有五千塊,我驚訝不已。
“我說過我會好好感謝你的,你讓安靜很快樂。”安和給了我解釋。
“可是,這太多了。”
“你放心,我不是慈善家,我的付出是需要你回報的,你會對安靜更好,對不對?”
“安總……”
“好啦,我說過我對你有要求的,收下吧,小笨蛋。”
叫我小笨蛋,什麼意思,說我智商低嗎?但是他的語氣中又透著一絲親昵,像對安靜。
我找不到答案,於是數了一千塊留下來,餘下的還給他,“先還你四千塊吧。”
“什麼意思?”
“上次你借了錢給我,我說過的,有錢了會還你的,先還你一點吧。”
“既然誠心還錢,怎麼不把你手裏的錢全給我呢?”
我臉一紅,說:“叔叔住了那麼長時間的院,我怕家裏年過得緊張,得帶點錢回去。”
他把錢推給了我,“你還是先拿回去過年吧,那筆錢等你以後有錢了再還。拿自己的錢還自己,聽起來好像有點滑稽,對不對?”
最後,那五千塊還是留在了我手中,我有些氣餒。
不過又有些高興,畢竟是第一次“掙”這麼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