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小心為上(2 / 2)

李秋淩這個人原本是第一種人。他通過特定的關係,能夠獲得別人在市麵上無法獲得的產品,這不論什麼時候,都是一種獲取暴利的途徑。

按理說,通過關係獲得許可,雖然也是違法。但相對來說,不易被發現,就算是被處理了,也不會有太大的責任。可問題是,李秋淩的違禁品生意做得太好,沒幾年的功夫,他的顧客群體越來越大。顧客群體大,錢賺得多,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對於李秋淩來也說,也產生了新的苦惱,那就是貨不夠供了。

違禁品的特許經營,那是被嚴格限製的。否則就是事實上的壟斷了。李秋淩可以通過關係獲取一些許可,數量也是有限的。為了獲得更多的許可,李秋淩開始在外地建立關係,尋找更多獲得批準的渠道。結果還是那句話,收效是有的,許可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遠遠滿足不了日益增加的顧客需求。這個時候李秋淩就麵臨著兩個選擇。一是放棄擴大貨品供應規模,維持現有的供貨體係。還有一個選擇,就是不再接受法律的束縛,開啟一條非法的供銷渠道。

這兩種選擇,最大的區別,就是利益上的損失。放棄擴大規模,就意味著放棄了利益。李秋淩經營多年,知道這裏麵有多大的利益,他根本就舍不得。不放棄這部分利益,最後就隻能是選擇那條非法的道路。

李秋淩知道這是一條不歸路。可是他不害怕,他有他的倚仗。這麼多年的違禁品經營,讓他與各地的監管部門已經形成了一種合作關係。對於李秋淩來說,獲得許可不獲得許可,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對於那些他在監管部門的關係來說,都是收錢辦事,法律上都屬於受賄,意義是一樣的。隻不過,後者給的錢更多,獲取的利益也就越大而已。

違禁品生意要走兩條線,第一條線是白道。沒有官麵上的人為你出具通行證或其他證明,你的貨物根本就運不出去、送不進來。還有一條線是黑道,不論什麼時候,不論你的背後是誰,違禁品生意都要通過一種隱蔽的形式進行。不然你就可能要吃大虧。

在華國曾經也有這樣一個例子,有一位地方富豪搞定了一路係統,運輸一些違規貨物時通行無阻。可就是有那麼一天,上麵突然進行路麵執法檢查,隨機選了一輛車。怎麼這麼巧,選的就是這位富豪名下的車輛,違禁品就整齊地擺在車廂裏。

這事情都明著了,也就沒有了任何說辭。結果事情層層上報,沒幾天調查組下來,把這一路人馬外加這位富豪一並處理了。本來那天的檢查,也隻是一個形式上的檢查,整個檢查環節就安排了十分鍾時間,領導走後就撤人。運輸的車輛隻要是稍微加些掩飾,也就可以過關。偏偏,富豪多年走的這條路,過於自信,也是太過狂妄,終於也是落了一個被查處的現場。

李秋淩當然不是那種愚蠢的人,即使打通了關係,運輸的車輛及貨物也要進行必要的偽裝。這也算是為了規防意外的特殊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