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晚上的航行,貨船抵達了目的地。
天剛蒙蒙亮的時候,運載著一船“貨物”的船隻停靠在了一座小島的碼頭上,早已等候在此的工作人員立即登船卸貨,將沉睡於船艙中的“貨物”轉運到貨車上,順便為這些新貨做了個全身檢查。
在確認貨物數量正確,符合標準後,駕駛員啟動貨車,順著人工修建的平坦道路行駛到一棟紅色的建築麵前。
貨車一停,建築中的工人便推著小推車跑了出來,他們有條不紊地將貨車上的“貨物”搬運到推車上,進到建築中,將所有“貨物”全部送入到同一個房間裏。
等他們離開後,另一群工作人員來到房間中,他們迅速而熟練地脫去“貨物”身上的衣物,取走他們所有的私人物品,隻留下單薄的內衣和內褲。
緊接著他們用濕毛巾將“貨物”的臉部和四肢擦拭幹淨,又用特製的儀器將一枚微型定位芯片植入進“貨物”的頭部。
做完這一切,工作人員們按照“貨物”的體型,為他們一人挑選了一套合體的衣物,每個人的衣物都隻有一件橙色的襯衣和一條同色的褲子,沒有鞋襪,更沒有外衣。
每套衣物上都有著不同的編號,從“1”到“18”一共十八套,正好對應著十八個被當做“貨物”的年輕人。
工作人員將昏睡中的“貨物”整齊擺放好,為他們換上各自的衣服,又用針管將一種特殊的藥劑注射進他們體內,這才不緊不慢地離開關押“貨物”的房間。
在離開房間之前,工作人員為“貨物”補上的那一針是具有安眠效果,藥效相當於安眠藥數倍的迷藥,這一針下去,沒有十來個小時,“貨物”們根本不可能自己醒得過來。
這邊的事情搞定之後,工作人員通過對講機向另一邊的人彙報情況,我將精神力延伸到對講機的另一側,找到了接收消息的那個人。
接聽工作人員彙報的是個五十來歲的男人,他身穿黑色西裝,腳踩黑色皮鞋,戴著一雙白色手套,身姿挺拔,頭發梳得一絲不苟,鼻梁上架著一副金邊眼鏡,看起來像個社會精英。
聽完對講機中的彙報後,精英男朝對麵吩咐了一句“看好他們”,抬手看了一眼時間,隨即快步走到一扇緊閉的房門前,禮貌地敲了敲,恭敬地說:“公爵殿下,這次的貨品已經準備好了,遊戲隨時可以開始。”
房間裏,一個悅耳動聽的男聲用帶著三分笑意的聲音慵懶地說:“時間也不早了,是時候該叫我們的客人起床了。”
精英男點了點頭,順從地道:“是,我這就去安排。”
我將一部分精神力留在精英男那邊,一部分則轉移到了房間裏的另一個人身上。
精英男所敲的那扇門之後是一間裝潢典雅的臥室,被稱為“公爵”的金發男人剛沐浴完,正拿著條毛巾擦自己的頭發。
我翻看了一下他的記憶,發現這位公爵的人生還真是有夠精彩的。
公爵的全名叫蘭德爾·林德伯格,出生於一個傳承公爵爵位三百多年的老牌貴族世家,自幼接受精英教育,成績優異智商高,長相帥氣還對待誰都彬彬有禮,從小到大向來都是別人家的孩子,完美到讓人挑不出一絲瑕疵。
可惜,這一切都隻不過是他偽裝出來的表象,他明麵上有多溫和禮貌,背地裏就有多殘忍變態。
在四五歲的時候,蘭德爾就喜歡用糖水吸引昆蟲,將聚集過來的螞蟻一個個用指甲捏死,八歲的時候他開始虐殺小貓小狗,用小刀割下它們的耳朵,砍去它們的爪子和尾巴,甚至故意戳瞎它們的眼睛,將它們的皮毛整塊扒下來。
他很聰明,知道大人不喜歡孩子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從未將自己的本性暴露在任何人麵前,在父母和長輩眼中,他是乖巧懂事,有自己主見的好孩子,在老師眼裏,他是熱情友善,學習刻苦的優等生,沒有人知道他背地裏殺害過多少無辜的小生命,雙手曾沾染過多少鮮血。
隨著年紀的逐漸增長,漸漸地,屠殺動物所帶來的快感無法再令蘭德爾感到滿足,他開始追求更加刺激,更有挑戰性的殺戮行為,繼屠殺羚羊、小鹿、獅子、老虎之後,他將目光鎖定到了同類身上。
蘭德爾第一次殺人是在自己二十歲的時候,那時他已經成年,跳級從學校畢業,開始接手家族的企業。
他用自己所賺到的第一筆錢在黑市上買下了一個被拐賣的少女,將他帶到自己別墅的地下室中,用一把鋒利的刀切開了她的喉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