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酒吧駐唱的那個女孩!
他想要買自己那兩首歌的版權,在酒吧傳唱?
而且還是非獨家授權的協議?
一首歌十萬!
十萬塊!
這個數字已經不低了,特別是對於一個新人來說!
微微遲疑了一下,鄭乾這才回複了一條私信:
情歌之王:下午有事,晚點吧,七點,鳴人酒吧見!
發送過去後,等了一會兒,沒有收到回複,鄭乾這才關掉了私信界麵,點開了ってばよ(嘚吧呦)發來的私信。
ってばよ(嘚吧呦):兄弟,你好,我是鳴人酒吧的老板周舞海。
ってばよ(嘚吧呦):方便來一下鳴人酒吧嗎?
ってばよ(嘚吧呦):想跟你談談你昨天唱的那兩首歌的事!
ってばよ(嘚吧呦):如果可以,我想買下那兩首歌!
得,又是想買歌的!
鄭乾嘴角上翹,無聲地笑了笑,然後回複了一條:
情歌之王:想買版權,就不用談了,我不會賣的。
想了想,鄭乾才又回了一條:
情歌之王:想要翻唱權的話,可以談談,非獨家的!
關掉私信界麵,又將剩下那幾條私信瞧了一眼,沒什麼好回複的後,鄭乾這才關掉了湫湫音樂,起床進了洗漱間,開始洗漱起來!喵喵尒説
還沒洗漱完,鄭乾扔在床上的手機,卻又響了起來。
鄭乾趕緊漱了幾下口,擦拭了一下嘴角的牙膏沫,便走出了洗漱間。
拿起床上的手機一看,卻是一個陌生號碼打過來的。
鄭乾微微愣了一下,然後才接起了電話,“喂”了一聲。
“鄭乾,是我。”
電話裏,傳來了蔡欣雨經紀人陳小梅的聲音。
鄭乾微微愣了一下,然後問道:
“有事嗎?”
“嗯,有事,聽出我是誰來了?”
“我是陳小梅,現在是代表星輝娛樂在跟你談話。”
“你前天在酒吧裏唱的那兩首歌,我已經跟公司推薦了,公司經過慎重的討論研究後,決定買下你那兩首歌,你開個價吧!”
“對不起,不賣!”
鄭乾冷聲說道。
他那兩首歌,賣給誰都可以,就是不會賣給星輝娛樂。
“鄭乾,你不會還想著靠這兩首歌出道吧?”
“我不否認,你那兩首歌很有潛質,但也僅僅隻是有潛質而已!”
“娛樂圈,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不是什麼人,想進入就能進入的!”
“特別是像你這樣的中年男人!”
“別忘了,你已經三十多了!”
“在我的推薦下,公司又看在欣雨的麵子上,才決定出價二十萬一首,買斷你這兩首歌的版權!”
“你可別不知足!”
“二十萬?”
鄭乾冷笑了一下,冷聲說道:
“二十萬很多嗎?”
“你!”
陳小梅急叫了一聲,停頓了一下,才又說道:
“二十萬是不多,之前我們公司甚至決定給你五千萬的封口費,但你別忘了,那是因為你是欣雨的老公!”
“可現在呢,你隻是欣雨的前夫!”
“一個離過婚的老男人,又隻是個教書先生,一無所長,每個月就拿那麼幾千塊錢的死工資!”
“二十萬,不,是四十萬!”
“四十萬你得掙多久?”
“五年?還是十年?”
“你又還能有幾個十年?”
說著,略微停頓了一下,陳小梅才又接著說道:
“你可以去打聽一下,對於一個素人來說,一首歌能夠賣出二十萬,這已經是天價了!”
“錯過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
“你最好想清楚點!”
正說著,陳小梅還想再多勸鄭乾幾句,沒想到電話裏卻直接傳來了“嘟嘟嘟”的忙音聲。
陳小梅放下手機,瞧著手機屏幕愣了幾秒鍾,才反應過來,鄭乾已經掛掉電話了!
該死,竟敢掛老娘電話!
陳小梅臉上,閃過一絲怒色,轉身朝辦公室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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