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沉吟了一下,盧俊發才又說道:
“小羅,原則上,我同意簽約。”
“不過,投資的事,你跟他們說,事關重大,公司需要研究討論之後,才能決定。”
“好的盧總,我這就跟樸總他們說。”
羅立翠急忙應道,停頓了一下,然後才又說道:
“那……”
“我先跟他們簽約?然後讓他們上傳新歌?”
“嗯。”
盧俊發應了一聲,然後便掛掉了電話。
放下手機後,羅立翠便又找到了樸華,有些歉然地說道:
“不好意思啊樸總,讓您久等了。”
樸華微笑著搖了搖頭。
“樸總,我們盧總說,就按照之前商定好了的合作協議,咱們先簽約。”
“至於入股的事,很抱歉樸總,茲事體大,盧總需要跟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員商量之後,才能決定,還請樸總見諒。”
“沒關係,那咱們先簽約?”
樸華微笑著說道。
“嗯,樸總,請。”
……
簽字,交換合同,再簽字,起身,握手。
羅立翠和樸華的手,緊緊地握在了一起,另一隻手上,一人還拿著一份已經簽字了的合同,微笑著麵對著前麵的鏡頭。
幾個老地方的攝影師,按下了相機快門,將這曆史性的一刻,記錄了下來。
很快,鄭乾便在家裏,看到了現場發回來的簽約的照片,同時還接到了樸華的電話,將羅立翠的話,簡單的轉述了一遍。
聽了樸華轉述的話,鄭乾微微沉吟了一下,然後說道:
“行,入股的事,就麻煩華哥你了。”
“我隻有一點,要麼不入股,要入股就一定要拿下控股權!”
“好的鄭老師,我會盡快擬定一份投資協議書,同時將您的歌曲,盡快拿去進行評估,評估出一個大概的數字後,再以這個數字,作為投資金額,去跟他們談。”
“嗯。”
鄭乾應了一聲,然後掛掉了電話。
掛掉電話後,鄭乾瞧了一下時間,已經快十點了,離約定的發歌時間,好像稍微晚了一點,不過也沒關係了,好戲不怕晚嘛!
打開電腦,插上U盤,找到那首前兩天就已經錄製好了的新歌《朋友》,打開網絡雲音樂的後台,然後點擊了上傳,將《朋友》上傳了上去。
上傳成功後,鄭乾這才又登上微博,發了一篇博文:
華山論劍:為了感謝朋友們的一路支持和鼓勵,鄭某錄製的新歌《朋友》,已經在網絡雲音樂上上傳,有喜歡的朋友,可以去聽一下。
再次感謝朋友們的支持和鼓勵!
編輯完成後,鄭乾便點擊了發布。
剛發布出去,一分鍾不到,鄭乾便收到了幾十條的評論和回複。
“鄭老師的新歌,必須支持一下!”
“朋友,光看歌名,就覺得值得一聽!”
“情歌之王,從來沒有讓我們失望過!”
“先聽再評!”
……
看到評論區幾乎清一色的都是支持和鼓勵自己的粉絲的留言,鄭乾不由得咧嘴無聲地笑了笑。
刷新了一下頁麵,評論區的評論,又多了許多,還有人已經聽了歌曲,跑來評論的:
“哇塞哇塞,太哇塞了,鄭老師的新歌,真的太哇塞了!”
“朋友,誰聽誰知道!”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老狼,小黑,你們還好嗎?我想死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