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陳相清便也走進了包廂,坐了下來,安靜地看著朱藝洲和鄭乾。
鄭乾手上,卻已經拿著一份合同協議書,正在那飛快地看著。
協議書不厚,隻有三四頁的內容,鄭乾可以說又有過目不忘的本領,幾乎一下子就已經看完了所有的內容。
協議內容很簡單,就是關於受邀登場的出場費和涉及的翻唱、原唱等歌曲的版權使用費用等問題。
受邀登場的出場費,一場是五萬元。
這個出場費,對於鄭乾來說,自然算不上高。
但對於一個藉藉無名,才在娛樂圈中冒頭,連練習生都稱不上的新人選手,五萬塊一場的出場費,卻已經很高了!
而翻唱所涉及的版權使用費用,電視台隻是象征性地給予一千塊錢一首的補貼。
至於原創歌曲……
則會根據原創歌曲的質量,給予五千到五十萬塊不等的版權使用費!
版權使用費的範圍,劃得很寬,下限五千,上限五十萬。
不過,想要拿到五十萬的版權使用費,除非……
是像《朋友》、《一生有你》以及《十年》這一類的超級經典的歌曲,否則幾乎沒那個可能!
而且,所謂的‘質量’,還是由人家說了算!
沒有經過市場檢驗,接受歌迷的檢驗,就憑著電視台的人的一張嘴,就能定下‘質量’來,那質量是好是壞,還不全是由人家說了算麼?
鄭乾正一邊拿著合同‘看著’,一邊想著,包廂門卻被人輕輕地扣響了幾下,然後服務員便推開了包廂門,用餐車將幾份精美的菜肴,推了進來,一一放在了餐桌上。
同時還將一瓶紅酒,放在了桌上,然後拿著紅酒,遞給了陳相清。
陳相清接過紅酒,轉著酒瓶瞧了一眼,然後便又將紅酒遞給了服務員。
服務員接過紅酒,然後打開紅酒,將酒倒進了醒酒器裏,然後才拉著餐車,退出了包廂。
“鄭老師,菜也上上來了,要不咱們先吃飯吧。”
“合同的事,吃完飯再聊。”
“也好。”
鄭乾應了一聲,將合同放到了一旁。
陳相清急忙提起醒酒器,給鄭乾和朱藝洲,各自倒了小半杯紅酒,然後才給自己也倒了小半杯。
酒足飯飽之後,朱藝洲這才又對鄭乾說道:
“鄭老師,協議您看完了嗎?”
“有什麼不懂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您現在就可以提。”
“嗯。”
鄭乾應了一聲,然後才又說道:
“這份協議,是每個參賽選手都會簽,還是隻是受邀登台的選手,需要簽?”
“每個選手都會簽,而且協議內容也是一模一樣的,這一點,鄭老師您大可放心。”
“出場費,以及版權使用費等,也是根據市場行情而決定的。”
“比如您周三那天,在台上單獨演唱的那首歌曲,粵語版的《不要在我寂寞的時候說愛我》,根據協議,我們電視台將支付您五萬塊錢的出場費,以及一千塊錢的翻唱版權補貼,總共就是五萬一千塊。”
“一千塊的版權補貼……”
鄭乾微微沉吟了一下,然後才又說道:
“朱導,恕我直言,這會不會太低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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