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爺坐在屋子裏真是寫了三個小時,把他在老家幹的壞事也寫上了,不是他傻,是他整個人要崩潰了。
如果是警方讓他交待問題,他可能會死不承認,可楊劍給他的傷害太狠了,既有物理層麵的攻擊,也有精神上的壓迫,感覺不把所有的事寫出來,自己真會被敲碎骨頭活埋。
拿到佛爺口供的時候,楊劍還驚豔了一把,這家夥的硬筆字很有些功底。
內容則有十幾頁,看得楊劍真想當場把他活剮了,他幹的壞事太多了。
十五歲開始偷雞摸狗,打架鬧事,十六歲跟人學老千,混跡賭場,擅長玩撲克。
十九歲就在老家糾集一般人橫行鄉裏,打架鬥毆是家常便飯,開賭場,出老千,敲詐勒索,賺了不少錢,成為當地有名流氓頭子。
二十歲因為參與大規模械鬥中死了人被抓,判了三年,坐了兩年就出來了。
當時仇家勢大,老家沒有他的容身之地,就帶著幾個以前的小兄弟來到了東江,利用當地老鄉很多的優勢,迅速拉攏了一般人在車站附近坑蒙拐騙,收保護費,甚至搶劫,逐步坐大。
他寫的犯罪事實其實大部分沒法查證,因為他針對的都是外地來的打工者,受害者基本上都無法聯係。
不過脅迫水果市場的老板玩牌出老千,以及壟斷鳳凰街酒水和毒品生意都是可以找到證據的。
這是個壞透頂的人渣,但楊劍不是執法者,沒有權力對他審判,何況自己也是個被通緝的在逃人員,那這個口供隻是防止佛爺向警方舉報他綁架。
“楊總,我都寫好了,一點都沒撒謊,什麼時候放我走啊。”
看到楊劍收起了筆記本準備離開,佛爺著急的哀求,他的腿斷了,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治療,那就真廢了。
楊劍嫌棄的看了他一眼:“你寫的這些東西我需要去查證一下,確認都是真的,否則我怕你反咬我一口,所以還需要兩三天才能放你。”
“可我實在受不了啦,我的腿斷了,不及時就醫肯定就殘廢了,求求你把我送去醫院行嗎,我給你一千萬。”
“別做夢了,你做了這麼多壞事,而且三番兩次想弄死我,廢掉你一條腿已經對你很仁慈了。
如果我查證你寫的這些東西摻假了,我會回來把你的四肢都打斷,你不是錢多嗎,到時候多請一些人伺候你吃喝拉撒。”
楊劍說完頭也不回的走了,再待下去他會忍不住把他的另外一條腿也打斷,因為這個人太渣了,壞事做盡,應該要頭頂生瘡,腳底流膿。
星期四,劉橋村棋牌館。
晚上八點半,這一期的六合彩還沒開獎,方誌誠就開車過來了。
“誠哥,怎麼這麼晚過來了,有事嗎?”
楊劍迎出門外,給他遞了一根煙。
“小楊,明天鄭老大和他的老板要跟佛爺的老板談判,鄭老大想請你一同參與,你有沒有時間?”
“沒有時間,我受我哥的委托,明天要去拜訪他的一個故人,已經約好了,談判的事我就不參與了。”
“可佛爺終歸是你綁過來的,通過這次談判,可以提升你在東江道上的名聲,鄭老大和他的老板也想跟你見一麵,說不定你可以進入上層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