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無本文靈感,所以寫個科爾曼的前世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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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酒吧,爵士樂悠揚。
帶著些許傷感和愜意,撫平著工作者們的疲憊。
有人聊著八卦,談著趣事。
有人借著酒勁,訴說衷腸。
也有人暗自神傷,無聲哭泣。
角落裏,一位女孩正大口喝酒,一副買醉的模樣。
吧台旁邊的老板時不時觀望,生怕這小姑娘趁自己一個不注意被誰帶走。
老板叼著煙,深邃的眼裏滿是滄桑,手中的動作不停,擦拭著高腳杯。
忽然抬頭,笑著問道:“科爾曼,怎麼今天沒去找女人?”
被喚作科爾曼的是一個金發碧眼的帥哥,下巴上的胡茬讓這位本應是二十多歲的青年更具韻味。
笑了笑,科爾曼沒有表示,隻是緩緩開口:“一杯威士迪,加冰謝謝。”
“失戀了?”
“怎麼可能?”
男人無神的看著吧台上的酒杯。
忽然抬頭,看向自己的老朋友,低語著:“你說愛情,可以讓一位警察叛離他的職業操守嗎?”
“...不一定。”
老板給不出準確的答案,他又沒和警察談過戀愛。
抽著煙,科爾曼眼神略微迷離,嗤笑著開口:“你說我要不要賭一把?”
老板的手一頓,轉過頭,諷刺笑道:“怎麼,大魔王打算金盆洗手,下輩子去牢裏度日了?”
還想著和警察妹妹私奔?
想什麼呢?!
你是什麼玩應自己不知道嗎?
搖搖頭,將酒杯端起,看著明明晃晃,起起伏伏的液體,科爾曼笑的意味深長:“隻是做個實驗而已。”
再說,也該到時候了。
“紳士不會折在愛情那裏,同樣,我也不會。”
喃喃著,在老板不解的眼中,科爾曼繼續開口:“比起一個無人性的瘋子,你不覺得,在生命的最後時刻,讓他刻上玫瑰紳士的烙印,更加有意思嗎?”
而且,她已經愛上我了啊。
我隻需要稍加修飾。
就可以,讓她跟我一起下地獄。
“再說,讓一個正直勇敢的警察,因愛上殺人犯而殉情,不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嗎?”
浪漫至死不渝。
所以,一起下地獄吧。
沾滿鮮血的玫瑰啊,
蠱惑著歌唱的夜鶯,
誰又能想到那玫瑰早已腐爛,
隻剩下徒有其表,
毒素早已深入花根,
無人可救,
而當那夜鶯銜起玫瑰的瞬間,
就是黎明前的黑暗。
在痛苦和糾結中掙紮,在情感悖論中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