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喜自知自己沒有辦法,在眾人麵前要求男女平等,封建時代,縱然自己再不喜那個男子的所言,不得不承認,大家就是從心底裏認為男尊女卑。
與其繼續在這裏糾纏,到底是誰尊誰卑這個無聊的問題,還不如解決眼前這名可憐的女子被家暴的問題。
傷痕一出現,周圍人紛紛驚訝地捂住了嘴巴,不用說大部分都是女性,家暴這種事情並不算是罕見,但是打的如此凶狠的,也算是頭一遭了。
那惡婆婆連忙擺手,以自己至今未出麵的兒子辯解道:“都是她犯錯了,我兒子才會動手打她,說了這成婚的夫妻倆哪有不磕磕絆絆的,律法也沒有說打老婆犯法呀!”
“律法中是沒有說打老婆會犯法,因為規定律法的人沒有考慮到,有的人在成功以後會變成禽獸。”
雙喜輕蔑的看了那惡婆婆一眼,隨後勾起一抹冷笑:“但是惡意傷人者可是要處杖刑二十,難道因為他們是夫妻,所以男人把老婆打死了,也不需要背負責任嗎?”
別扯什麼家暴不家暴的,動了手那就是故意傷害,犯罪行為憑什麼用婚姻關係當他的遮羞布啊?
大夏的律法,相比於現代的刑法民法自然是要落後了許多。
是對於惡意傷人當街施暴這種行為,處罰也並不輕鬆,杖刑二十至少要臥床半個月。
說完這些雙喜轉頭溫和的看向女子:“現在你可以選擇去見官,婆婆不是叫囂著要縣令大人主持公道嗎?隻要見了官,你把傷痕往外一放,要受到刑法處置的不是你,所以你不必害怕。”
雙喜雖然這麼說,但心中卻沒有覺得這名女子會真的願意去報官告發自己的丈夫。
就像當初田二牛說起那位遠房姑姑被家暴的事,整個事件當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想起報官解決家暴,大家都把這件事情當做家醜,寧願讓田老漢背上故意傷人的罪,都沒有將那位遠方姑姑被家暴的事情捅出來。
是家暴這種事情,就算是醜也是施暴者醜陋的行徑需要譴責,受害者明明是無辜的,憑什麼也要忍氣吞聲。
一聽自己的兒子有可能被杖刑二十,二婆婆馬上慌了,指著女子便威脅道:
“你敢?你要是敢讓我兒子受杖刑,我就讓我兒子休了你,一個嫁過人被休棄的女人,死了連祖墳都入不了,到時候也隻能作為一個孤魂野鬼。”
雙喜:你家祖墳好大一個臉麵哦,孤魂野鬼就孤魂野鬼,這時代變遷,朝代更迭的,誰家祖墳不被挖?皇帝的祖墳都得被挖,那就大家一起當孤魂野鬼嘍。
雙喜惡狠狠的瞪著惡婆婆,卻聽到那女子小聲道:“我要見官!”
或許是聲音太小了,除了雙喜沒有一個人聽見她的聲音,那女子又再一次提高聲音重複了一遍:
“我說,我要見官!我就要你的兒子受到杖刑二十,我要公道,我要他也感受我都痛苦,最好永遠癱瘓,不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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