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小路(1 / 2)

“死者屍身上已經開始出現屍斑,從屍斑反應程度和肢體僵硬程度來看,死者自昨日發現起已至少死亡133小時,至多死亡138個小時,也就是死者死亡時間大致是18日晚十點到19日淩晨三點之間。”齊越繼續,“這名死者的死亡時間明顯比薑甜甜的死亡時間要早,如果凶手是一個人的話,那麼他就是先殺的孫筱莉再殺的薑甜甜。”

“另外,死者死前並沒有遭受侵犯。死狀和檢驗結果基本與薑甜甜一致。”

齊越說完,司衍一又讓劉俊侯上去說現場檢驗情況。

劉俊侯這回是自己上去說的,他走到白板前,開口說道:“因為現場大雨衝刷,所以孫筱莉案發現場得到的痕跡並不多。現場的血液檢測,也隻屬於死者孫筱莉的,沒有第二個人的血液痕跡。在現場沒有遺留任何指紋、腳印,不過我們在現場周邊發現了一個團成一團的棉布布團,根據纖維對比,與死者口中的一致。將布團打開放平,形狀為正方形,但被減去一角。”

劉俊侯將布團展開的照片貼在白板上。

“這塊方巾被減去了一角,我們懷疑這一角可能帶有商標或者名稱之類的具有代表性的標記。目前我們還在比對還原,暫時還未有更多發現。”

“另外我這裏還有大鵬他們搜查無監控區域小路的證物鑒定結果,那個櫻桃裝飾的發圈上的頭發經檢驗證實是薑甜甜的。櫻桃發圈的確是幼兒園女老師人手一個,用於上班時統一紮馬尾的。8月22日那天下班前薑甜甜還戴著這個發圈,她應該是在發廊護理頭發時脫下放在身上的。發圈出現在這條小路裏,很可能是遇襲時掙紮或者凶手拖動她時遺留下的。”

司衍一皺了皺眉,搖頭說道:“凶手應該是趁死者不注意時弄暈了她們,在這個位置不太可能有掙紮的過程。一是死者身上沒有打鬥掙紮的痕跡,二是這個位置受害者有能力掙紮的話,也有可能會大叫求救,對於凶手來說不夠保險。”

“那死者是怎麼被弄暈的呢?”有警員提出疑問,“孫筱莉屍體被大雨破壞不算,但是薑甜甜的屍體是沒有被其他外界因素破壞的,齊法醫在屍檢的時候並沒有查出她口鼻中有乙醚殘留。”

另一個警員接話:“難道是凶手被重物給打暈的?但是凶手剝去人頭皮收藏,應該是不允許死者的頭部被破壞吧。”

司衍一輕輕應了一聲,隨後解釋道:“對,凶手不會破壞死者的頭皮,但弄暈人的方式不止擊打頭部和用乙醚捂住口鼻。”

齊越點頭,說道:“還可以用手刀擊打受害者的側頸部,同樣可以造成頸動脈竇性暈厥。這種方式造成的暈厥,不會在身體上留下印記。脖頸上也隻會暫時性的留下紅印,幾個小時後就會消失不見。”

“但這種方式對用的人要求會比較高吧。”南南說道,“我們在警校練習格鬥時也曾學過這種手刀擊打方式,這對我們的力度和落點都有很高的要求。手刀輕了,人不會暈;手刀重了,人可能直接醒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