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死吃得很快,雞骨頭啃的也很幹淨,然後丟給了眼巴巴看著自己的旺財。
老不死一邊吃著雞,一邊喝著酒,當然這酒的來曆就不用多說,一直以來,老不死和王不死都把李保國家當成自己的家,有什麼需要,盡可去拿,都是鄉裏鄉親的,也不用打招呼。
一口雞,一口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王不死見狀,不由得猜測,難道老不死又想上梁山當一回好漢,
王不死勸道:“外公,你喝慢一點,這麼快,會醉的”。
“胡說,你啥時候見我喝醉過”老不死說道。
酒是穿腸毒藥,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酒卻又是療傷的聖藥,失戀的男女,被生活壓迫的百姓,一醉可以解千愁。
“我也沒見你喝過幾次酒啊”王不死嘟囔道,
看著老不死,王不死接著好奇的問道:“外公,難道你愛上了不該愛的人,或者是你被甩了,失戀的,說是誰幹的,我去為你報仇”。王不死的猜測是有依據的,這已經是一種常識,隻有失戀的人才會大口喝酒,就像是喝白開水似的,就想把自己灌醉,然後博同情,而且最好還是邊喝嘴角邊往外冒,這樣的效果更佳,也能騙取一些人的眼淚。至於這種意識的來源,自然是李小國家電視上的情情愛愛,都是這樣的。因此王不死懷疑老不死被人拋棄了,不用擔心老不死的年紀,愛情不分國界,也不分年齡。
“滾滾,狗嘴裏吐不出象牙,老子這麼大的歲數了,哪還會玩談戀愛那種遊戲”老不死踢了一腳,再一次舉起來酒瓶。
“外公,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愛情是不分年紀的,隻要你想,我絕對的支持你”王不死很是凝重的說道。
老不死也是一個有故事的人,那是一個亂世,人命如草芥,民不聊生,老不死本是江南望族,然而戰亂四起,先天下之憂而憂的老不死也自己拉起來一支隊伍,隻是實力太低,沒什麼收獲,於是就投到了當時朱熹洛手下大將王守義的麾下,因為老不死作戰勇猛,很快就受到王守義的賞識,成了王守義的親兵隊長,而老不死也一生未娶,自己未曾見麵的母親,是老不死同袍的女兒,同袍在一次戰役中犧牲,老不死不忍這孩子變成孤兒,就自己撫養,自己也就沒有再娶妻生子,因此王不死很希望老不死能夠給自己找一位外婆,讓老不死嚐一嚐做男人的滋味,當然外婆的年紀也不能太大,老不死已經體力不行了,生活上隻能是靠外婆。
“去去去,越說越離譜”,老不死放下酒瓶,臉上已經泛紅,估計也是害羞的,畢竟自己的初吻都還在呢,在篝火的映照之下,老不死的臉色更紅了,不太恰當的比喻,真的跟猴屁股一樣。
看了看王不死,說道:“不死,明天我要下山,離開幾天”。
王不死一聽很是開心,自己長這麼大,下上的次數屈指可數,外麵的花花世界那是很有吸引力的,一聽下山,王不死自然是喜出望外。
“好嘞,整天呆在五戶村,我早就想出去玩幾天了,”王不死高興道。
“額,好吧,是自己沒說清楚”老不死打斷了王不死,解釋道:“是我自己下山,你還要留在山上”。
“啥,啥,啥”王不死不敢置信,雖不說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但老不死的自主能力還是很差的,十幾年以來,沒做過飯,洗過衣服,打掃衛生,就連上廁所也是經常性的忘記拿廁紙。這樣的人離開自己能行嘛。
“我說我自己下山”,老不死再一次重複道。
“沒有我你能行嘛,你可啥都不會”王不死很是擔心的問道。
“有舍不會的,”老不死說道。
“你會啥?”王不死鄙視的看著老不死:“想吃雞可沒人幫你做”。
老不死笑了,“我可以花錢買,小子你可不知道山下還有一種風流雞的美食吧”。
顧名思義,這雞一定挺風流。
“不行,我也要下山”王不死說道,風流雞自己也想嚐一嚐。
“不行,我是去辦正事,少則三五月就回去”老不死勸道。
“那多了呢”王不死擔心的問道。
老不死考慮一番說道,“嗯,多了我可能就回不來了”。
“老頭,你這是在逗我玩呢”。王不死滿不樂意。
“我說的是真的,隻要下山,事情辦成,我保證你以後可以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嗯,吃香的就行,喝辣的就算了,喝酒容易影響發育”。王不死正然的說道。
老不死滿頭黑線,:“好,吃香的也成,想吃啥雞有啥雞,吃一隻丟一隻都成”。
“汪汪”聽到自家主子這麼土豪,旺財也不滿了,丟了幹啥,給自己吃不行嘛。
老不死把吃完的雞骨頭丟給旺財,笑嗬嗬的說道:“好好,少不了你的。”
旺財聽完,屁顛屁顛的含著雞骨頭跑進了自己的狗窩。
“那我也要去,”王不死第一次這麼堅持,自己一個人住這麼大的房子,人家是會害怕的。
“不行,我不是去玩,是去辦正事”果真酒不是什麼好東西,老不死現在就有些大舌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