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昺見朱允炆給了權,便繼續說:“皇上,臣還有一件事需要奏報。”
“朕不喜歡繞彎子,直說吧。”
朱允炆不苟言笑。
張昺正了正衣冠,嚴肅地說:“臣知說出此事,官位可能不保,但肩負皇恩,不敢不言。北平新都營造需要大量物料,其中以木料、石料、琉璃、金磚等為重中之重。然有官員暗通商人,以次充好,貪汙受賄,雖屢屢查出,警告再三,仍不知悔改,害多處建築不合標尺、設計。”
朱允炆神色變得凝重起來。
什麼意思,有人想給自己弄個豆腐渣工程不成?
中都爛尾,北平豆腐渣,大明浪費如此多人力物力,豈不是成了一個大笑話?
誰有如此大的膽量,竟然做出如此之事!
“能讓堂堂布政使顧慮,想來不是一般人吧,說吧,是哪位藩王?”
朱允炆直接將矛盾對準了藩王。
可出乎意料,張昺卻搖了搖頭,行禮道:“並非是藩王,而是北平的監工陳一誠。”
“陳一誠?”
朱允炆有些疑惑,這個名字很是陌生。
張昺臉色變得凝重,沉聲說:“陳一誠是山東按察使陳瑛之子。”
朱允炆更是不解:“陳瑛為山東按察使,與你北平布政使無關,緣何會顧忌他?這陳一誠若真有不法事,自需按律法與規製懲治,你之顧慮何來?”
張昺臉色有些難看,起身鄭重行禮,從袖子中拿出一份文書,高舉過頭頂,喊道:“皇上,臣彈劾山東按察使陳瑛,構陷官員,常以小過而治大罪,官員害怕不敢言其過。”
朱允炆凝眸,盯著張昺:“看來朕需要看看你這文書了,雙喜,接過來吧。”
雙喜上前,接過文書轉交朱允炆。
朱允炆接過文書,仔細看了幾眼,不由地目光冷厲起來。
陳瑛按法辦事,並無明顯過錯,但他錯就錯在,依照的法不是建文時期修改之後的大明律,而是朱元璋時期的大明律兼大誥。
文書中言,曾有一山東商賈吃飯使用銀器,被陳瑛得知之後,下令將商賈抓了起來,最後不僅商賈不明不白死在牢裏,其家產也被“充公”。
商賈不準使用銀器,這是明初時期的禮儀規定,太祖當年製下規矩,玉器隻能是皇室使用,一品至五品官員、公侯可使用金銀器,六品至九品為銀器,並規定商賈、技藝家器皿不許用銀器。
可隨著建文朝解禁商業,商賈使用銀碗、銀匙、銀杯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京師都沒聽說過有人用這個理由治罪過商賈,你陳瑛竟然用?
種種事例,讓人瞠目。
朱允炆拍案嗬道:“將此文書發至內閣,命吏部與三法司派官員至山東核查,若查明屬實,將陳瑛帶至京師問罪!”
張昺默然地低著頭。
陳瑛是一個小人,不僅在山東胡亂搞,還將手伸向了北平,甚至還收攏了一些官員充當其矛,動輒就是上書彈劾,有些彈劾送至京師,審查之後確有此事,便會懲處。
但問題是,京師審查通常是東廠、安全局等粗人負責,隻在於求證是不是存在這些事,對於這些事的適用法律與條款是否合理並不作判斷,以致於出現了不少小事成大事,小錯成大罪。
山東官員不敢說,布政使也不敢,萬一陳瑛非說自己辦公的時候打了瞌睡,晚去衙署幾次,早退幾次,彈劾至朝廷,說不得就會落得一個“辦事不力,撤職查辦”的下場。
寧願得罪君子,也不想得罪小人。
張昺早就看陳瑛不順眼,他還敢讓自家兒子在北平辦事,認真負責也就罷了,還敢貪汙,以次充好,這怎麼行,不借機整你滾,我就不姓張。
朱允炆有些頭疼:“朕主天下已是八年,仍有如此官員按太祖大誥治百姓,令人心寒啊。寬仁百姓,不擾百姓,大家都好過日子,就這麼難嗎?”
張昺知朱允炆體恤百姓,再次進言:“山東百姓眾多,若無一得力人處理法司事,百姓恐心有怨氣。那裏又是白蓮教舊地,不可不重教化與安撫。”
朱允炆瞥了一眼張昺:“山東事,朕自會處置。你在北平,可要統攬好民生之事,尤其是移民過去的百姓,是否出現無以生活,困頓潦草之家。百姓是江山之本,愛卿當慎之、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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