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孫嵐(2)(1 / 1)

秦芳娥一直都很清楚知道自己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當年嫁給向南的父親向長征就是如此。

向長征比秦芳娥大了十幾歲,結過兩次婚,有兩個孩子,但是這又有什麼所謂呢,位高權重的男人,就算八十歲都有十八歲的姑娘原因嫁,更何況向長征那個時候不過才四十出頭,正是男人年富力強意氣風發的時候,而且向長征長得相貌堂堂,是部隊裏有名的“儒將”。

部隊的文工團這種地方,向來不缺長得好看的年輕女孩,也不缺有“上進心”的女孩,秦芳娥是這些人中的一員,當年文工團裏想嫁給向長征的可不是隻有秦芳娥一個,能在那麼些條件相當的競爭對手中突圍而出,最終拿下了向長征,秦芳娥也算是有點手段的人。

向長征一出事她當機立斷選擇離婚並登報斷絕關係,還把向南給帶走了,也是為了她自己。

那些諸如為了孩子,害怕孩子被父親拖累之類的冠冕堂皇的話,隻不過是她為自己的行為找的一塊遮羞布。

至於帶走向南,就更不是什麼慈母心了。

當然,母愛可能有點,但不多,主要還是為她自己的下半身考慮,畢竟那個時候她也三十多了,她不清楚就算再婚後,自己是否還能再生一個孩子,親生的,怎麼也比繼子繼女靠譜多了。

不過,在她給孫紅衛生了個兒子後,向南這個拖油瓶在她眼裏,就是礙眼的存在了,時時提醒她在前一段婚姻裏做了什麼。

說起來,當年就算孫嵐沒有提出讓向南替她下鄉這件事情,等向南到了下鄉的年紀,秦芳娥也會想辦法把向南踢走的。

向南下鄉這些年,秦芳娥一次都沒主動和向南聯係過,一是為了讓孫紅衛表明她現在是一心一意和他過日子,另外一個原因,則是她自己也不願意和向南聯係。

當年向南走的時候,母子倆關係其實可以說是已經斷絕了,秦芳娥這個人,用後世的話來說,就是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同時非常的愛麵子。

她以母親的名義逼向南替孫嵐下鄉,心裏很清楚,這個事情已經耗盡了向南和她之間那點母子情,但是這個人,可能還有那麼點廉恥心,或者說是可笑的麵子,她覺得隻要自己不和向南聯係,不用去麵對向南,就好像她曾做過的那些事,是不存在的一樣。

掩耳盜鈴或是自欺欺人吧。

但是向東寄給向南的東西,她卻又能腆著臉皮照收不誤,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形容這個人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孫家人肯定是不會主動去提向南這麼一個人的,秦芳娥也一樣,仿佛不提,就好像向南這麼一個人不存在似的。

但是,不提,不代表向南真的不存在啊。

鳳城,這個地方,是秦芳娥的禁忌。

結果誰知道,孫嵐發什麼瘋,怎麼突然要跑去鳳城?!

秦芳娥可不會覺得孫嵐是隨便亂選的地方。

向南當年,可是替她下鄉的,下鄉的地方,孫嵐也是很清楚的。

所以,孫嵐,去鳳城,想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