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瑞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春闈放榜的第二日,原以為這京中便要消停幾日,
那些學子們該準備殿試的準備殿試,該準備回老家的回老家。
不想未時三刻左右,居然有一布衣學子,敲響了午門外的登聞鼓。
要知道,這鼓上次被敲響的時候,還是三十多年前呢!
大魏律例中寫到“凡軍民詞訟,皆須自下而上陳告。若越本管官司輒赴上司稱訴者,即實,亦笞八十,獄三年;若不實,再笞八十,斬之。”
也就是說大魏等級極其森嚴,為了防止出現誣告、濫告、越訴等情況,必須“自下而上”開始。
假如百姓們有遇到冤情無法上達,或者審案的官員不公時,才能來敲響這“登聞鼓”,告禦狀。
但無論你告得是不是事實,先要受八十殺威棒,再受至少三年的牢獄之苦。
所奏經查不實,便要再打八十大板,有那命硬還活著的便要拖回午門,在登聞鼓前斬首示眾。
可今日守在登聞鼓的監察禦史姓曹,是個中年人,原本悠哉悠哉地喝著小酒,享受著今日份清閑。
不想一布衣書生朝自己走來了,原本又是些來看熱鬧的外地人,曹禦史也沒在意,但眼看人越走越近,越走越近,最後居然近到了被侍衛們給擋住了。
“兩位差爺,這裏是告禦狀的登聞鼓嗎?”那布衣書生指了指曹禦史身後的大鼓。
其中一人不耐煩地道:“你知道還不快走,走吧走吧,這裏不是你來玩的地。”
那布衣書生輕笑了一下,後脊背挺得筆直,道:“我就是來敲鼓的,兩位差爺讓讓。”
兩侍衛一怔,又勸說了兩句,見那人堅持要上前,便站在了一旁。
在方彥辰從他們身邊經過的時候,還強調道:“這一敲便是八十大板,你可要想好了。”
方彥辰腳步都不曾頓一下,路過曹禦史時,還朝曹禦史點了點頭。
曹禦史端著酒杯的手就僵在了那裏,嘴巴張得大大的,這人,真是不要命了!
方彥辰走到登聞鼓前,突然回頭看了眼來時的路,眼中帶著一些濃得化不開的情緒,有不舍、有猶豫、有希望......
就在曹禦史等人以為他想要放棄之時,他毫不猶豫地拿起放在一旁的鼓槌,用力地擊打著那麵空置了三十年之久的大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他敲得用力而有節奏,像是要將這一生所有的不滿與憤慨全部發泄出來一般。
那些每個夜晚的挑燈夜讀,每本書籍的倒背如流,每次科考的下筆
四周停滿了看熱鬧的百姓,他們大多數都已經不知曉這鼓放在這裏是做什麼的,隻知道它確實放了很久很久了。
終於他敲累了,一侍衛才接過他手中的鼓槌。
曹禦史剛剛已經一邊捂住耳朵,一邊慌忙地準備好的筆墨,他要將這告狀之人的冤情寫下來,然後直達天庭。
誰知方彥辰站在他麵前時,作了一揖,道:“還望大人稍等。”
說完在曹禦史和那倆侍衛再次目瞪口呆之下,從懷中拿出了一遝紙,上前便要往人群之中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