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付出與回報(1 / 2)

王燈明親自找到了電影公司女老板,核實她和帝勒聖的關係,就在劇組的帳篷內。

女老板剛開始不承認,被王燈明幾句話後,承認了她和帝勒聖之間的曖昧,很曖昧的說,

沒錯,當初她是準備把帝勒聖當做男主角的,可是,這帝勒聖在最後一個晚上,也就是劇組開機前,沒伺候好她,她生氣了,男主角就換了人,就是這麼簡單。

王燈明問她,帝勒聖是怎麼沒有伺候好她,女老板勃然大怒,指著王燈明的鼻子,說王燈明是侵犯她的公民隱私權,她要告王燈明。

王燈明隻好偷著笑,見好就收。喵喵尒説

會不會是帝勒聖因為男主角的突然換人,而引起他懷恨在心?

有這個可能。

調查繼續,導演主動給料了,原來,被帝勒聖幹掉的男主角是女老板的新歡,兩人都已經住一個房間,沒日沒夜的糾纏,帝勒聖被無情的,像隻爛沙袋一樣被一腳踹走了。

如此,王燈明正式將帝勒聖當成重點調查對象,導演,置景師羅馬諾統統釋放。

帝勒聖也住在波爾森市,他一個人租房間住,在一座公寓內。

王燈明與薩摩在當天晚上的十二點搜查了帝勒聖的出租房,他們在他的房間內,找到一個電話號碼本,按照電話號碼本的最後一頁的幾個號碼,再結合帝勒聖的手機,電信服務局的電話通話記錄,以及QQ號碼,開始全麵徹查。

淩晨二點,他們查到了一個人,叫克利麥斯,帝勒聖曾經跟他通過好幾次電話,而帝勒聖的QQ號碼,有個昵稱的人,叫灰鯨魚的,跟帝勒聖交談過,兩人的交談記錄都被刪除,隻有昨天發來一條信息:夥計,我這有新貨,還要嗎?要就給我電話。

什麼新貨?什麼電話?

第二天,王燈明用帝勒聖的QQ號碼,給對方發去一條信息:要的,夥計,我在拍戲,正忙著,不方便電話,你發信息到我手機上。

十幾分鍾後,一條信息到了帝勒聖的手機上。

王燈明一看號碼,正是那個叫克利麥斯的號碼。

王燈明繼續發:價錢能否再便宜點。

對方:這是古董,很難找的,夥計,沒有便宜了,一千美金最低的了,要不這樣,送你一盒子彈,有槍沒子彈,你買了也是白買。

看到這條信息,王燈明咧嘴笑了。

王燈明發了一條信息:好吧,成交。

對方:老規矩,錢打過來,貨我給你寄過去,還是你的公寓裏?

王燈明:是的,賬號我忘記了,你再發個過來。

對方將賬號發給了他,說錢到馬上發貨,王燈明讓薩摩去銀行,將錢轉過去,就等著收貨。薩摩覺得這實在麻煩,建議將人約出來,直接逮著不就行了。王燈明不這麼想,他現在不想去逮槍販子,他隻需要破掉劇組的殺人案子就行。

對方的手機號就是波爾森市的,王燈明估計對方郵寄出來的東西,兩天內就應該到,沒事幹,兩個警察就在帝勒聖的房間吃喝拉撒,看電視。

結果,第二天下午,貨就到了,快遞。

快遞員要帝勒聖簽收,王燈明替他簽收了。

打開那紙箱子,一支和殺死男主角一模一樣的手槍就出現在王燈明的眼皮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