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妹年滿十八歲了(農村是虛歲),這個年齡走走關係是能登上記的,就算登不上也沒關係,農村大把娃都生了,兩人還沒結婚的。從年初林後媽就四處托人給林小妹說媒。
大環境下,男女比例還是男性居多,都說一家百家求,怎麼說也沒有女方上趕著找媒人的吧?
這就應該歸功於林老蔫和林後媽了,一個軟弱無能是非不分;另一個對繼子苛刻,逼著繼子入贅,又掐死親生子,愛財如命的。
再加上林華南的名聲也差勁,沒有混混的膽,卻有混混的壞。
討論群五六③⑦四三陸七伍
但凡家長有幾分腦子的,但凡小夥子不醜,家庭尚可的,都是避之不及。老話說的好,妻賢夫禍少,就算林小妹是個好的,攤上個那樣的丈人丈母娘大舅子,娶過門是甭想消停了。
從年初到年尾,林小妹還沒賣……不,還沒嫁出去。
林小妹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她無法選擇,當嫁之年,她的要求也不高,家庭窮一點,長相差一點,青年別太窩囊別太懶人品沒問題就可以了。
大哥等同於淨身出戶,不是照樣把日子過好了嗎?林小妹覺得她也能。
林小妹還不是很了解老娘,林後媽把她養這麼大,好吃好喝地養著,能讓她這麼容易嫁出去?窮的根本不用想,絕對不在林後媽的考慮範圍之內,家庭好的能出的起高彩禮的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
話又繞回來了,但凡家長有幾分腦子的,但凡小夥子不醜,家庭尚可的,人家也不考慮林小妹。
這一下子,可供林小妹選擇的對象少之又少,隻有那種小夥子人品差或者有殘疾,但經濟條件好的;或者是死了老婆帶著孩子給人當後娘的,家庭超級好的。
八十年代,特別是農村,離婚不是正經人幹的,所以嫁人就要在一起過一輩子,林小妹堅決不同意嫁這種人。
這次林後媽急了,主要是男方願出一千二百塊錢彩禮,相完親還給林後媽買了營養品、平跟小皮鞋、一刀五斤多豬肉。
一看就是個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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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吧,人長的差了一點,一米六幾的個子,連骨頭帶肉過不了百;前頭的老婆死了,留了一個五歲的大兒;年齡也略微大了一點,都三十出頭了。
在林後媽眼裏,差瘦都沒關係,帶著個大兒也沒關係,大點更沒關係,大男人知道疼人。
主要是這家條件太好了,爹媽是莊上跺跺腳能抖三抖的人物,男人承包著山場承包著果園,養豬養雞養兔子,聽說一年掙大幾千。
這樣的條件真是打著燈籠都難找,要不是林小妹年輕一點,長的好看一點,脾氣好,人家壓根看不上她(林後媽語)。
任憑老娘百般做林小妹的工作,她就三個字:不同意。人這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怎麼說也得找個看的過眼的。
哪怕林後媽把男方誇的天花亂綴,那個人是什麼人物,又不是隔著十萬八千裏,林小妹能不知道?
父母是老痞子,他是大痞子,果園啥的都是搶的,無本的買賣當然掙錢了,但也沒有林後媽說的那麼富裕;他前頭的老婆是累死的,從嫁過去人家就沒拿她當人,吃的最少最差,幹的最苦最多。月子裏就上山,落下毛病了,又一直沒給治,連累帶病就這麼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