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的多情的深秋裏,我儼然成了一片打著卷隨風飄逝的枯黃的葉子,就在午後的金色陽光灑滿天堂和地獄的時刻裏,揮舞著秋風。
我從ROBERT的家裏搬了出來,在那個午後,我找不到一個心的落腳的地方。
我想,這一年四個季節的輪回裏,北京隻有秋天是最讓人心儀並且散發著浪漫氣息的,這個城市,它實在是太擁擠,太純粹,太喧嘩,太健忘……它實在是太好了。否則,我應該像隻受傷的羔羊,逃離北京。
總是在深秋的長夜裏,我徒坐在窗前,對著深邃的宇宙深處,有一個寂寞如我的,神話當中的女人徒守的星球,想許多以往的情節。
在北京,我的生活圈子是很廣泛,我結交各種各樣不同層麵的人物,在夜色裏,陽光中,往來與各種大大小小的場合裏,如魚得水,有時候也紙醉金迷,我與在這裏的多西數方人一樣,享受著一些特權。
當然,我是個made
in
china的女人,純粹的中國人,隻是,因為我嫁給了一個美國人,便也在北京享受著國際友人的待遇,拿著美國護照,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本土洋人。
跟我不幸結婚的那個美國人的名字就叫做ROBERT(羅伯特),更多的時候,我喜歡叫他的中文名字,我給起的,叫“周末”。
那時候他剛來中國,我頭回見他是在1998年的春節,我在陪老板去美國大使館的時候,看見他踢哩哐啷地走進門,把房間裏的每一個人都審視一遍以後,又踢哩哐啷的走開了,過了幾天,我又在那裏見到他,美國人就是美國人,一點雷鋒精神都沒有,在幫助我找到商務參讚的辦公室以後,在走廊的長椅上,馬上提出請我幫他想一個中文名字。
“周末”,我隨口說到。
“周末”?他那時候剛到中國,漢語一竅不通,他反複念叨這兩個字,過了半天,他很認真地問我“好麼?”
“當然好,全世界人民都喜歡!”我說。
他從那天起開始,逢人便介紹自己,“我叫周末,來自美國。”等到他的漢語水平足以叫他明白“周末”用他們美國話說叫“weekend”的時候,已經晚了,連他在新辦公室裏的工作卡上都寫著他的中文名字周末,他委屈地接受了這個我給他的名字,隻是,一到禮拜五的傍晚就不願意出門,老覺得大街上的人都認識他,總是會忽然聽見走過身邊的人說“周末,周末”什麼什麼的。
這隻是我們剛剛認識時候的一個小片段,後來我更多的時候叫他的名字羅伯特。
我跟羅伯特結婚在1999年的1月1日,離婚在1999年的9月22號,那天是農曆的八月十五,我的生日。
我去到嘟嘟的家裏,口袋裏揣著一張能去銀行裏拿美元的支票,那是羅伯特與我的這場婚姻裏唯一真實的部分了,對我來說。
羅伯特先生把房子和車都留給了我,在得知我將賣掉它們的時候,他毫不猶豫地掏腰包又把它們買了下來,比市場價格高了近四分之一。
他在建國門還有一套不錯的住處,我說不清楚,他買下的僅僅是一套房子和一部車子還是一段記憶,或者是他在中國的一段婚姻的碎片,而我,之所以賣掉那些東西,就是想甩掉那段記憶。
中秋節的下午,我最後一次去我曾經的家,拿走我的一隻皮箱,順便從我的房子的買主手中接過支票。
秋日午後獨特的陽光透過陽台的玻璃灑在臥室的大床,白色的床單幹淨爽潔,我在臥室裏來回走了兩圈兒,用目光撫過所有的東西,跟它們依依告別,我曾經熱愛並且鍾情於的我的這個溫暖的家嗬,再見了。
陽光被白床單反射得很刺眼,我忍不住在床邊坐下來,很軟和,跟從前一樣的軟和,不管今後誰睡在這床上,都會愛上它的。壁櫥裏有書,有我跟羅伯特一起製作的小拚圖,我發現了我的一本《簡愛》還在那其中,那是我最喜歡的書,於是把它拿出來,準備帶走,臨走出臥室門的時候,我轉身,停了一下,目光遊離在房間的各個角落,在蒼白的大床上,我剛剛坐過的地方,一根頭發在明亮陽光照射下的床單上十分醒目,抖抖的,我驚訝與自己居然能把遺落的一根頭發都看得那麼清晰!於是我走回去,把那根長長的染成紫紅顏色的長頭發撿起來,逆著陽光的方向舉在眼前,看它抖抖的樣子。
羅伯特走進來,手裏拿著他應該支付的房款。
我聽見他的腳步聲,放下手,轉過身,看著他逆光的模樣。羅伯特的眼睛很迷人,幽藍的大眼睛,叫我每次看都聯想到湖水,他的睫毛也漂亮,長而自然地向上翹起,他的嘴唇略微有點厚,保持著自然的紅潤。
“YUKI,”他叫我,聲音裏帶著疲憊:“你的支票。”如今,在來中國兩年多以後,他的漢語已經說得一流了。
我走向他,跟他麵對麵站著,他高過我一頭,有半分鍾的時間,我伸手接過他手中的支票,那根我的略帶著彎曲的長頭發掉到他的胳膊上,被他用另外的一隻手,輕輕地捏起來。
我對著他笑笑,一邊往外走,一邊說:“THANKS,ROBERT.”我的美國話說得跟他的中國話比一點也不遜色。
“YUKI,CAN
WE STILL
BE GOOD
FRIENDS?”羅伯特的聲音極具磁性,跟他的眼睛一樣叫人著迷。
“SURE!”我轉過身,優雅地對他笑。
他便走過來,到我的跟前,猶豫了幾秒鍾,雙手把我抱住,在我的頭頂吻了一下,我也就勢抱著他,把臉貼在他的前胸,聽到他很平靜地心跳聲,我拍拍他的背,他又吻了我的額頭。很短暫的擁抱,平靜得像羅伯特的眼睛。
“OKAY,I‘LL
GO!”我收起那本書,把支票夾在裏麵,拎著我的皮箱,走向門口。
羅伯特看著我打開門,站在原地。
我忽然想起我的鑰匙還沒有交還給他,從今天開始,我不是這裏的主人了。於是我又一次停下來,把門關上,準備把鑰匙從包裏找出來,還給他,從今以後,這個家,隻屬於羅伯特一個人了。
羅伯特見我又把門關上,向我走來。
真是奇怪,我的手伸到包裏,一下子就碰到那串冰冷的鑰匙,以前,我總是需要很長時間把包裏的東西都倒出來,才能找到那串鑰匙。我把它拎出來,對著羅伯特遞過去。
他沒接,說:“你可以繼續住在這裏,在你找到新的家以前,你可以住在這裏。”羅伯特是個善良的人,“你可以。”他又重複到。
“NO,THANKS.”我把鑰匙塞到他的手裏,堅決地拒絕到,並且迅速地打開門,向外走去。羅伯特站在原處,沒有動,我把門關上的一瞬間,目光滑過他的臉,即將把門關死的一瞬,他揚了揚眉毛,說了句什麼,我隻聽清楚,他說:“TAKE……”接著,就是“篷”的關門的聲音。
我知道,他最後說的那句話是“TAKE
A GOOD
CARE.”
於是,羅伯特先生,我的前夫,留給我的最後的印象隻有他的半個帶著美國式的灑脫的笑容的臉,以及那句我隻聽到一半的“TAKE
CARE”。
嘟嘟的家住在潘家園,我趕到她家的時候,月亮已經升起來了,又圓又亮,龐大得一點也不像月餅,倒更像一個豆餅。
我看著豆餅一樣,又大又圓又明亮又澄淨的月亮,忽然就想起歐文說過的一個笑話,說他跟羅伯特在一個酒館裏喝酒,都喝多了,出來的時候,羅伯特看著天上的月亮問他“歐文,我確定自己喝醉了,天為什麼這麼亮?請告訴我拿個是太陽,哪個是月亮。”歐文說,他自己也喝多了,對著月亮看了半天,最後說:“真是對不起,兄弟,你知道,我也不是本地人。”想到這裏,我不禁啞然失笑,以前的日子好象都是跟歐文或者別的朋友一起度過,真是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