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簡單吃完早餐,趁著還有一點時間,打開行李箱,猶豫不決,不知道要穿什麼。
去咖啡店,即使是見很重要的人,也不用穿得太正式吧。
正猶豫的時候,沈知倦推門進來,開口催她,“不是約得十點,你再不快點,可能會遲到。”
林初夏偏頭看向沈知倦,他穿得是昨天她買的衣服,淺灰色襯衫加上深色西褲,標準的商務套裝。
不行,這也紮眼了,必須換身衣服。
林初夏有了決斷,沈知倦沒帶多餘的休閑裝,現在買又來不及,隻能跟陸成謙借了。
對於她的堅持,沈知倦不理解,穿西裝怎麼了?誰規定穿西裝不能去咖啡店。
但是林初夏一想起昨晚小威廉先生嚴肅的表情,總覺得這事不是自己無理取鬧,還是謹慎一點好。
沈知倦沒辦法,時間太緊,懶得爭論,任由林初夏去跟陸成謙借衣服。
沈知倦的穿衣風格簡潔幹練,最愛四個顏色,黑白灰藍,很少見他穿別的顏色,林初夏給他買衣服,也會照顧他的喜好。
今天不一樣,打開陸成謙的衣帽間,看見五顏六色的衣服,林初夏忽然想使壞。
或許跟在時尚圈工作有關,陸成謙的穿衣風格多變,而且都挺潮的。
林初夏故意選了一件黃色格紋休閑襯衫,看起來特別春意盎然,下半身選了一件淺藍牛仔褲。
說起來,她還從未見過沈知倦穿牛仔褲,今天一定要讓他試試。
林初夏拿著衣服回來,沈知倦一看,眉頭微皺,顯得不太滿意。
但一看到林初夏期待的表情,沈知倦最終還是換了。
算了,沒必要,不要浪費時間。
林初夏選了一件淺藍色連衣裙,都收拾好後,開心地拉著沈知倦出門。
一路上,她不停地瞄他,一副憋不住笑的樣子,沈知倦惱火,他確實很少穿亮顏色的衣服,不知道林初夏什麼意思。
他冷聲質問,“你故意整我是不是?知道我穿什麼顏色難看,非要我出來兜一圈出醜。”
“不是,你瞎說什麼,我是那樣的人嗎,”林初夏笑得稱讚,“我是在笑你帥,從沒見過你穿亮色衣服,這一身顯得特別年輕,跟大學生似的,我敢保證,你這樣出去,絕對沒有人敢叫你叔叔。”
沈知倦皺眉,故意反諷地說,“哦,原來你是嫌我老,叔叔怎麼了,我本來就到了叔叔的年齡。”
“哎呀,你非要這麼說,那我也辦法,”林初夏懟回去,陰陽怪氣地說,“那我以後尊稱您為叔叔吧。”
沈知倦氣笑了,抬手捏住林初夏後脖頸,她笑著躲閃,兩人笑鬧了一路,因為在異國他鄉,似乎都無比輕鬆。
很快,他們到了約定的咖啡館。
推開門進去,風鈴輕響,年輕的女店員招呼他們。
咖啡店裏有不少客人,林初夏放眼望去,沒看見小威廉先生,隻好先找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坐下。
兩人點了咖啡和小蛋糕,一邊閑聊一邊等。
眼看到了十點,小威廉還沒出現,林初夏慌了,開始懷疑小威廉是不是哄她,根本沒把見麵當回事。
“沒事,大不了再約,”沈知倦淡定地安慰她,“求人辦事,最忌諱心浮氣躁,不能讓自己著急,因為越急越容易出錯。”
“道理誰都知道,”林初夏深呼吸,向後靠在椅背上,煩惱地感歎,“隻是我還欠修煉,再過幾年就好了。”
沈知倦笑笑,抬眼凝視她的臉,“在你修煉成功之前,我不介意幫忙,總而言之,不用擔心,你想想,最壞的結果,又不是不能承受。”
林初夏抿住嘴,麵露難色,最壞的結果,她其實是不能承受的。
因為老板的無能,樂隊五人的職業生涯受損,林初夏每次想到,都會很有負擔感。
沈知倦不理解,“一個樂隊代言而已,月日集團又沒壟斷,你會找到其他機會的。”
話說到這裏,兩人算是都有了心理準備,小威廉先生不會來。
沒想到又過了十分鍾,小威廉先生姍姍來遲,一臉歉意地出現。
他解釋是因為工作的事,而林初夏盯著他脖子處的紅痕,一看就知道他在撒謊,肯定是因為貪戀溫柔鄉耽誤了時間。
林初夏微笑,這個小威廉先生,真是在靠譜和不靠譜間反複橫跳,她已經不想計較遲到,反正來了就行。
小威廉先生要了一杯咖啡,等待期間,他將目光轉向沈知倦,看來對林初夏換男人的速度很是佩服。
“這位該怎麼稱呼?”小威廉用英語禮貌地問,“因為要說一點私事,請諒解我的謹慎。”
那是絕對能諒解的,沈知倦跟他握手,自我介紹,“叫我沈就可以了,我是私事的一部分,請放心地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