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車(1 / 2)

大D屁股顛顛跟在我後麵。

我真想一腳把他踹倒在地上,此生物永遠都是那樣吊兒郎當,與他走在一起,沒有一點安全感,就好像一個億萬富翁被一個匪徒劫持著一般。我每時每刻都得提心吊膽,生怕迎麵而來的人民警察跑過來盤問。我倒不是做了什麼虧心事,而是我見到警察就發毛。

至於究其原因,翻開塵封的記憶,應該是與年少飛車有關。

飛車,其實上是誇大言詞。不過這在增加語言氣勢的基礎上側麵肯定了我的車藝,因為我可以開最高時速而鎮定自若,以前的一段時間裏我甚至一度認為我就是千年難遇的天才車手。可後來我才知道那車的最高時速還不夠別人的一半。

擁有那摩托車是在十六歲,車是老爸的廢棄品,他扔給了我也算是廢物利用。用他的話來說,能用則用,掉了怪可惜的。但對於我來說,它真正的意義不是廢物,它雖然是一輛風燭殘年的機器,但我對它愛不釋手。因為就算它是不折不扣的龜速,但它畢竟是比自行車快很多,這不是重點,重點的是它的發動機是機器而不再是人。可萬幸中的不幸,至今為止,我還是一個無牌駕駛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我分分鍾會被罰款,遇到盡忠職守、不講情麵、看到別人痛苦他就開心的人物還得拘留少則8天多則15天,雖然這樣可以名正言順地走進去吃國家糧了。但我不想吃國家糧,我不想成為祖國人民的負擔,黨和人民養育了我,我不應該成為社會的毒瘤,盡管我現在還是毒瘤。

沒有駕駛證,所以我就得時時警惕,每當帶上摩托兜風的時候都得打醒十二萬分精神,為的就是躲過警察也就是條子的耳目。因為一旦被發現肯定是坐以待斃,我愛車最快的時速他們跑步就可以追上了。所以一見到有警察我就會如遇見魑魅般調頭落跑。因此,當我帶上我愛車的時候,警察與強盜如果要我選擇遇到的話,我肯定會毫不猶豫都不選擇。但一定要我選擇一個的話,我會選擇強盜,因為強盜不會拘留我,他們最多隻是會沒收我的愛車。

幸好一路上沒遇到警察,否則我真的不敢肯定我會不會逃跑,再被警察開槍當靶子射。這當然,警察不等同強盜,他們或多或少還是會被某種規則牽製著。不過這裏壓根兒就不會有警察,因為這裏是學校,若非不是學生跳樓或者被輪奸,警察是不會輕易出現的。

很快,來到校內車站,其實也不算車站,隻是上落車的一個點而爾。校內經濟一直推行壟斷政策,並且延伸到公車行業。所以我們在打著社會主義旗號的國家裏好好地感受了一番資本主義的生活。學校也就很好地把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發揮得淋漓盡致。

學校一直教導我們以德服人,一直推崇社會主義好,一直一邊誤導我們資本主義發展的必然產物是社會主義,一邊自己在進行資本主義。就校車,他們永遠也不會站在學生的角度上思考。他們的一切思考動力與源泉是基於錢的前提下,任何拋開錢的問題都成了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