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明顯了!
故意傷害的行為太明顯了!
但凡換種方式,比如拳頭,比如棍棒,哪怕把人打死,說是防衛過當,都揪不出錯處。
可他偏用刀子削人的肉!
削一塊就算了,還把人前胸削得沒一塊好肉!
妥妥的故意傷害!
陸森從侄子陸端那裏得了消息,也知道沈希烈是泄恨,是故意為之,可他必須說成是正當防衛,不然,不好收場。
“曾警官,還是那句話,那種危急時刻,隻要能保護好自己,誰還管用什麼方式?你如果做過調查,就該知道,那把刀是犯罪分子帶來的,上麵還有受害者薑小姐以及沈先生的血。
他想對沈先生不利,沈先生是正當防衛,或許有些防衛過當,但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曾順禮說不過一個律師。
他也不是來說服一個律師的,隻是根據多年辦案經驗,覺得沈希烈的行為過於異常,而想跟他見個麵,瞧瞧他是個怎樣的人。
聰明是很聰明的。
傲氣是很傲氣的。
冷漠也是很冷漠的。
尤其報複心很重。
這種人容易走極端啊!
近年來,高智商少年犯罪案屢出不窮,他想著防微杜漸啊!
曾順禮沉沉歎口氣,深深看著沈希烈,語重心長道:“沈希烈,我叫你來,追著這事不放,不是想跟你過不去,而是希望你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犯罪分子也是有人權的。每個人都有人權,都應該得到尊重。你的行為反射著你的內心,而你的內心深處是極幽暗的。
我這麼說,也不是想標榜自己多光明、多高尚、多偉大,事實上,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有幽暗之處,正因如此,我們才要時常警惕、自我控製,不要把這種幽暗釋放出來。你是赫赫有名的古琴天才,我不希望你走錯路。”
他看似刁難他,實則對他滿懷善意。
沈希烈沒想到一個警察會洞察他內心的暴/虐,多少還是有些動容的,就出聲說了:“我知道您的心意了。”
他說了“您”,便是接受了曾順禮的善意。
當然,這不影響他對呂潛的態度。
“我要見呂潛。”
他還是想殺他,並且想好了方法。
這次,他會神不知鬼不覺地殺他。
曾順禮還提防著他,就委婉拒絕了:“他已經被警方控製,正在接受治療,暫時不宜見人。”
沈希烈聽了,沒再多說,站起來,朝他躬了一下,就離開了審訊室。
他要見呂潛,總是有辦法的。
審訊室外
沈夫人焦急地等候著,見他出來,忙奔上前抱住他,眼含熱淚關懷著:“希烈,你還好吧?有沒有被嚇到?別怕哈,陸律師會處理好的。”
沈希烈:“……”
他為什麼要害怕?
有什麼好害怕的?
他討厭母親把他當巨嬰照顧的感覺。
可他沒有說。
以前說了太多遍都沒用,他就懶得說了。
陸森走出來,朝沈夫人彙報情況:“夫人,不用憂心,這事我會私下協商解決,不會鬧到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