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劉鈞就通知了朱桂蘭指定的財產監護人,約了周六上午去朱桂蘭家整理她的錢物,好支付她後續的治療。這事忙了一早上,下午回律所處理了另一些工作,四點劉鈞就下班了。她沒有告訴嚴至勳,想趁這個時間悄悄地把搬家的事情搞定。
她趕回家時,她父親與那袁姨大概上中班去了,家裏沒有人。她把自己所有的衣服塞進事先準備好的大行李箱裏,把被褥打包,用塑料布包裹起來,又拿了洗漱的東西和一年四季的鞋子裝在一個不大不小的編織袋裏。剩下還有一堆書,拿不走,她準備以後再來拿。她分兩次把行李搬到了樓下,打了一個出租車,來到了新安橋附近的那個印刷廠的宿舍區,她租房的那棟樓下。就在她下了出租車準備要把東西搬上樓時,合租的那個男的給她打來了電話,說他家裏忽然有人來了,所以他不能把房子租給劉鈞,要留著給家人住,他願意退還劉鈞雙倍的訂金。他讓劉鈞不要搬東西上樓,他已換了鎖。劉鈞生氣地與那人在電話裏爭執了幾句,想到當時也沒簽租房合同,再爭也沒用,劉鈞忍住了激動的情緒,掛了電話。
看著堆在地上的行李,劉鈞考慮著該怎麼辦。放回家,以後還要搬出來,而且她真的不想再回家。去李楠家也不方便,還要被姑媽勸去相親。唯有馬上另找房子,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她下了決心,打開手機準備尋找合適的房子時,嚴至勳卻打來的電話,她隻好先接聽。
“你下班了怎麼不和我說一聲?”嚴至勳在電話裏問。
“我臨時有點事,先回家了。”
“我在你家樓下,是我上去,還是你下來?”
劉鈞奇怪嚴至勳竟然這麼快就追來。
“我不在家,有點事在外麵,等我辦完了事再和你聯係。”劉鈞說。
“有什麼事?你現在在哪裏?”嚴至勳問。
劉鈞不能說實話,可也不好說謊,隻好模棱兩可地說:“我現在很忙,一會兒再給你打電話。”
嚴至勳沒再多說就答應了。
掛了電話,劉鈞繼續查找房子。她決定先將就找一個地方落腳,所以很快聯係到了一個條件不太好但價錢便宜的房子。可是從那個宿舍區到能打到車的路邊,還有一段距離,她隻好把被褥包和裝雜物的編織袋馱在大行李箱上,費力地拖著行李箱往路口走。
天已近傍晚,雖然她聯係的房東是個女的,但那房子在一處偏僻的老房區,劉鈞心裏還是有些擔心不安全。她拖著行李走了五六分鍾,總算到了路邊,發現那裏是個單行道,路上車不太多,根本看不到出租車。她正向來車的方向翹首盼著出租車,就看見了嚴至勳的那輛越野車開了來,轉眼就停在了她的跟前。
嚴至勳一臉不高興地從車上下來,張口就問:“你搬家為什麼不跟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