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歌說:“也不能這麼講,我最近半年天天和謝琪早起跑步,感覺身子骨輕盈了不少。”
張宣問:“那你體重增加了沒?”
陶歌告訴他:“這倒沒有,姐一直控製著自己的體重,166的身高,一直保持102斤左右。”
張宣說:“那你這隻是身體健康了,但並不代表身材變好了。
就比如一個饅頭,它剛出爐時形狀是最美的。如果一巴掌拍下去,饅頭變結實了,可形狀不美了,它質量不變,但體積變小了,你覺得身材變好了嗎?”
陶歌聽笑了,斜眼瞅他:“你這歪理邪說還一套套的,跟誰學的?”
張宣辯駁:“本來就是,隻有胖子鍛煉身體才會變好,你這樣的最多是保持身材。”
陶歌大腿慢慢摩挲:“姐懶得和你爭辯,要不你現在上手試試,等下次姐回來你再上手試試,倆倆比較一番,就知道身材有沒有變好。”
張宣:“......”
他瞬間不說話了。
他明白得很,跟女人鬥嘴,他娘的!永遠都別想贏。
就算現在贏了,今後也會多有多分虧回去。
車子一路往南,回到教室公寓時,雙伶幾個還在圖書館沒回來。
陶歌找出換洗衣服進了洗浴間。
張宣想了想,直接出門往圖書館方向走。
好久沒去圖書館了,心血來潮想去看看,等著雙伶一起回來。
“你放開我,混蛋!抱夠了沒?”
半路上,張宣聽到旁邊小樹林裏有一個女的在低聲斥責。
聲音似乎有些熟悉。
“我對你這麼好,為什麼要分手?”
“沒有為什麼,就是老娘膩了。膩了!你懂嗎?”
“上午還好好的,現在就要分手,你是不是背著我有其他相好的了?”
“混蛋!”
啪!接著是一個巴掌的聲音。
然後就看到丁豔紅踩著恨天高從小樹林裏出來了。雖然是分手,雖然個子不高,但脖子是仰著的,望天的,很有儀式感。
看到張宣,丁豔紅原地滯了滯,隨即假裝不認識似地走了。
背後跟出來一男生,模樣還可以,但此刻一臉的垂頭喪氣。
張宣瞄一眼就差不多明白了七七八八,這個男人明顯是初戀,可不幸地是把初戀交給了一個玩家。
嗯哼,雖然這個玩家不玩弄身體,但玩弄感情一樣是玩家啊。
男生瞧見有人在,連忙低頭匆匆走了,往相反的方向走了。
這出戲不錯啊,可惜來遲了點。
繼續走,走到前麵拐角時,丁豔紅似乎在等他。
她見麵就說:“大作家,別來無恙。”
張宣笑嗬嗬地道:“哪敢,這是第幾個?”
丁豔紅伸手4根手指:“第4個。”
張宣不吝嗇地誇讚:“厲害了,小丁。”
隨後又問:“我觀那男生其實還不錯的,為什麼要分手?”
丁豔紅說:“是還不錯,可我找不到激情了呀,就分了唄。”
張宣打趣:“感情一般是初戀才有激情,後麵都是跟流水線似的,你都第4個了,哪裏還會有激情?”
丁豔紅並排跟他走著:“哎哎哎...,不愧是大作家,我下午才想明白的道理,沒想到大作家早就明白了。”
張宣背著小手走:“這次打算停多久?”
丁豔紅興趣怏怏地說:“大學不打算談了,接吻都跟吃豬肉一樣,沒啥意思。”
張宣大樂,一臉佩服地瞅了瞅,從前麵岔開往圖書館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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