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她在10點左右趕到警署與辦案人員彙合,當時已探明的人質關押地點共有七處,都是隸屬犯罪分子名下的房產。
“警方事前屏蔽了涉事建築內的一切信號,以防止犯罪分子之間彼此通風報信,然後,警方開始逐個擊破。
“前幾處的圍剿相對順利,所以莉茲沒有參與,從第四處開始,警方負責與走私販子談判或者交火,莉茲就從另一處潛入宅邸或公寓,尋找被關押的人質,再將他們帶離。
“這種配合以前也有過好幾次,因為莉茲的作戰速度很快,在人質數量較少的情況下,她可以在戰鬥最小化——甚至是不交戰的情況下,把人質從犯罪分子的眼皮底下一個個偷運出來,當人質全部被解救,警方就會正式衝鋒。
“那天的最後一處人質關押地——也就是莉茲犧牲的地方,是一處酒莊,它在野郊,是一處結構非常複雜的城堡,莉茲在17:41的時候潛入城堡內部,在17:45,17:49,17:52,17:53,17:54共計營救出七名人質,當最後一名人質被營救出來之後,莉茲請求警方再給她一刻鍾的時間,她必須再回去一趟。
“18:16,莉茲折返城堡,此後再無音訊,直到當晚19:44,警方在一個多小時的激烈交戰後終於全麵攻占了酒莊,同時,他們在離出口不遠的地方找到了莉茲的屍體。在她附近還有兩個孩子,一個9歲,一個11歲。
“我們推測,這可能就是莉茲要折返現場的原因——她想救下這兩個孩子。可惜,在她中彈以後兩個孩子應該也嚐試著自行逃跑,但沒有成功,最後全都死在離莉茲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死因都是槍殺,其中一個右臂還有骨折。”
赫斯塔的眉頭緊緊擰著,“……那兩個孩子是什麼來曆?”
“是酒莊裏某個管家的孩子,她們原本並不在營救名單之內。根據證詞,在事發當天早晨,那些走私犯出於謹慎突然趕走了所有酒莊傭人,兩個孩子此前一直生活在地窖附近,當天還發著燒,沒有人帶她們離開。
“我們帶回了莉茲的屍體,檢驗後發現她在18:21的時候跌出了子彈時間。莉茲的間歇製約時間是17分鍾,18:37——也就是莉茲的遇難時間點,正處於她製約時間的末尾。
“莉茲是從下午1:22開始進入子彈時間的,她的子彈時間全長12小時36分,這個餘量覆蓋接下來的作戰綽綽有餘,而且她的心率血壓在跌出子彈時間前後並沒有太大變化,可見當時沒有什麼意外出現,那麼剩下的解釋就隻有一種:是她自己主動退出了子彈時間。”
在圖蘭和黎各的郵件中,這是最大的疑點,在那樣的龍潭虎穴裏,莉茲怎麼可能主動退出子彈時間?
但赫斯塔卻明白、且幾乎是立刻明白了原因。
她回想起多年以前,當陷入狂怒的自己幾乎想取肖恩的性命時,莉茲及時趕到,並撲來抱住了自己——那次的代價是赫斯塔肩骨骨折。
“我猜想,”千葉輕聲道,“莉茲是害怕弄傷那兩個孩子,所以選擇主動中止了子彈時間,並在地窖裏等待製約時間結束。她之所以作出這樣的選擇,至少有兩個原因,首先,這條逃生路她已經跑了好幾個來回,相對熟悉,再者,當時警方已經和犯罪分子在正門附近交戰,敵人的主要火力都集中在東邊,所以她冒了險……可惜,她賭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