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張家、徐家這種以前沒有太多劣跡,又向買活軍盡量靠攏的家庭,他們的境況是不太差的。而且幾個孩子的起步也會比別的活死人都更好,徐地主有三個兒子,四個女兒——兩個女兒出嫁後陸續故去了,還有兩個還在家裏沒出嫁。
這七個孩子,為他們生有三個孫子,兩個孫女,外孫子、外孫女加在一起是三個,他們家實在是人丁興旺的大家族,而且身體也都很好——七個孩子,都養活到可生育的年歲了,便說明這家人不但營養好,身體素質‘遺傳’也好,哪怕是從前,他們算不上縣裏第一的人家,也有很多人願意和徐家結親。
從各方麵來看,徐家的條件都相當優越,他們家人之間彼此的關係也還滿好,分家的腳步也就不那樣急迫,現在依舊住在一起,雖然各處地置辦著房產,但賬還是歸公的。
若是在以前,這算不了什麼,但在如今的分家潮下,這種大家族便算是相當罕見的了,現在很多家庭,極端一些的,甚至是孩子滿了十五歲,有了營生的,便分出去單過,哪怕依舊回來交錢吃飯,也要在戶口上做出切割,為的就是盡量地降低政審分被連坐的風險。
徐地主這裏,之前還好,他的大兒子是老師,在識字班上課,二兒子,也就是張老丈的女婿,原本是個秀才,想走讀書科舉的道路,買活軍進城以後因為對算學比較敏感,人也能幹,一開始先去為修路隊算賬,做他們的會計,後來臨城縣擺脫了新占之地的名頭,二兒子就考上了吏目,被派到衢縣去管賬了,兒媳婦也跟著去了衢縣,她是在醫院做事的赤腳醫生,在哪裏都是很好找營生的,橫豎現在什麼都缺人,衢縣也要興建醫院,很輕易地就一起調動了過去。
因為買活軍喜歡異地任命的緣故,現在三個兒子實際上是分成三處上班,小兒子跑運輸的,三不五時就押隊往各地跑,主要是雲縣-臨城縣這條線,雖然都是吃皇糧,也陸續地被提拔,但因為分隔各地,分家的壓力並不是非常迫切。徐地主便一直把這件事拖下來了,也是因為他這一陣子實在看到了太多分家後,兄弟反目成仇、老人無人照料的淒涼畫麵,甚至還出麵周濟了一些運氣不佳的老人,這件事也成為了他心裏的一根刺。
父母在,不分家,在買活軍來以前,隻要大家長還活著,孩子們一般是不分家的,哪怕自己都有了孫子,五世同堂,也還是往一起交賬,一鍋吃飯,當然,做不到的人家也有,但至少什麼是正途,這一點大家心中都有個共識。
而分家時,長子要多分,甚至是分得八成、九成,這也是甚至許多家族甚至會寫進了族譜的規矩,很多人家會把自己的許多財產固定為族產——因為族產在抄家時是不抄的,而這份財產便隻能由長子來繼承了,往往就高達家族財富的六、七成,其餘孩子隻能分得一些浮財,至於出嫁的、在室的女兒,這當然是沒有份的,最多是分家時做個見證,得一些體己的首飾而已。
這樣的規矩盛行了幾千年,固然也有動搖的時候,但大多數家庭的財富都是如此分配,維護這種規矩的除了族規、法規之外,還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或許可以叫做社會氛圍。這種社會氛圍決定了,父母都無法完全自由地分配自己的遺產,想要少分配長子遺產,那便隻能給他安一個罪名,有時極端的情況下,這個罪名還必須是衙門或是有威望的鄉賢予以認可的‘不孝’。
但話又說回來了,倘若家門中有子弟被認為是不孝,那麼對於整個家族的名聲都會產生影響。而‘體麵’在從前又是所有家族都在追逐的一種境界,因此大麵來說,在從前,分家雖然說不得多愉快,但分家之後,往往生活和親緣關係還能再持續下去,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在從前,人際關係的玄妙和彈性盡數展現於此,親戚們彼此爭鬥和一致對外的態度是可以隨時轉化的,人們一般對這種人情世故也相當的津津樂道,以能掌控駕馭家族作為一種罕見的才能。
但買活軍這裏,才不過三四年的時間,民風就有了極大的改變——首先,是分家的時間提前了,這就帶來了一個很大的變化,從前一般分家都在男性家長彌留時,或去世後進行,如果是老太太的威望很重的家庭,分家則會在她死後進行,總之,在老人死之前,他們總是能享受到子女們的孝敬和服侍,並不會直接麵臨到分家的後果,但在買活軍這裏,為了規避政審分的風險,大把老太爺老太太,自己才五十歲甚至不到,就主持著分了家,分家之後,他們還要麵臨自己的過活、養老問題。
而這就很自然地引發了第二個問題,那就是老人的贍養問題,按徐地主和張老丈的觀察來說,這第二個問題可以總結為一個結論:那就是當你手裏沒錢的時候,子女很自然地就不會再聽從你、孝敬你了,還有一點,那便是不論分了多少家產,怎麼分,所有人都會覺得分得不公平,自己得的少了,個個都是一肚子苦水。
若是按照老規矩來,長子得的多,也要照顧父母,那麼不必多說,其餘的兒子女兒,甚至是已經出嫁的姑娘,以後便基本都是看不到的,甚至還有些孩子,分了家產之後,嫌棄分得不公,便直接將所得財物變賣成籌子,行囊一收,背井離鄉去其餘地方工作——這意思也很明白了,以後老了有事自然是指望不上了,除非他在外地混不下去,灰溜溜地回來了,那或許還能見到幾麵。
而在長子這裏,卻又覺得自己得的少了,自小便承擔起最多的責任,幫著父母把這個家扛在肩上,結果得的還沒有買活軍沒來之前,按老規矩的那樣多,心裏要說完全沒有怨言也是假的,對老人的照顧和孝敬,也就沒有從前那麼精心,更有甚者,還因為要照顧老人,不能調動到外地工作,因此產生怨言,甚至家庭失和要鬧離婚的也不少見。
古人不喜歡分家,是有道理的,分家以前,不論彼此心中多少意見,框子在這裏,總能維持下去,一旦分家,則親戚情誼蕩然無存,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的都不少見。這種事從古到今不曾斷絕,隻是現在因分家時間提前了,老人不能一閉眼一撒手,眼不見心不煩,而必須要承擔了分家的後果。因此就陷入了尷尬的境地中——從各種角度來說,後代們都是希望分家的,也應該盡早的分家,但這無異於是對老人的一種壓榨,老人本人很不喜分家後晚景淒涼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