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權一圈,就是要寫在最前頭,必定是要看到的,什麼是三權一圈呢?便是這征婚者自身的財產權、人身權和工作權,這三者都要得到保障,也都願意保障對方的,就一體打圈,若是不然,那就要仔細列來,自家可以不要什麼權,或者不給對方什麼權——這是所有婚書必須約定的東西之一,若是沒有,那婚書不給備案,就不算是成婚,倘若私自生子,男女雙方都要去礦山的。”
京城這一頭,張兄弟也正在燭光下講述著買地婚俗的奇特之處,木頭夫妻都聽得是入神,不由有問這三權具體的意思,張兄弟一一詳細解釋,二人也為之咋舌道,“人身權所謂,便是連家常口角互相捶打幾下也是不成麼?”
“若是雙方都打圈了,那自然是不成的,打圈的人,往往還會約定罰金,譬如說倘若因暴力而被提告離婚的話,施加暴力者要賠一筆錢出來——這是一個耳光,抓一下都不行的,休要以為這條隻框了男方,便連女方也有這般的事情,因雙方口角,她連抓帶撓隻是撒潑,把丈夫頭麵抓破,第二日便被告了離婚,罰了約好的十兩銀子,她強著不肯給付,便被送去礦山了。”
這木頭夫妻雖是京城人士,但所住的街坊也不算太富貴,如何不知這女子撒潑時的凶狠?又知道在村中有一等說法,鬧得越凶,丈夫便越能被降伏了去,因此所謂‘葡萄架倒了’的笑話,在坊間也是常見,聽了都道,“那幾下也不至於要命,竟如此嚴格?”
“婚書所約便是極其嚴格,一切依婚書行事,官府是隻管婚書的,譬如某男常年毆妻,其妻告訴,分割財產時,因其婚書中未主張財產權、人身權,所以竟不能分得多少財產,又沒有什麼陪嫁,若要離婚,便幾乎是淨身出戶,官府絕不會偏幫妻方一點。”
這話要在兩麵來說,第一麵,在京城這裏的生活中,丈夫毆妻的事情,很嚴重的應該也並不多,但爭吵時打幾個巴掌,踢幾腳這壓根不算是什麼事,當然,輿論中不覺得這算是什麼能耐,是持反感態度的,但要以此告訴和離,官府也絕不會支持;第二麵呢,買活軍的官府既然會管,似乎是賢明的表現,可卻又隻維護婚書,而不維護道德,這就難免令人費解了。
木頭夫妻都陷入思索之中,過了一會,木頭先道,“我懂了,買活軍官府此意,其實還是為了推廣婚書啊,若是婚書不寫明白,官府也予以維護,那誰還認真在婚前斟酌婚書呢?”
張兄弟笑道,“正是如此了!當然也不是都不管,夫妻互傷至於官府所定的重傷標準的,入刑了那要治罪,不過倘若常年毆打,隻是常年打巴掌踢幾腳,沒有什麼重傷,那官府隻看婚書析產,是不會考量這些事情的。
所以,這幾年來,凡是在婚介所登記的也好,自己商量做親的也罷,三權不圈,那你找不到良人,便是其餘條件,花團錦簇,我隻問你,你不簽人身權罰金,什麼意思?是否你有毆妻毆夫的愛好?我家的好女兒、好兒郎,成婚自也不是為了被人打的。”
這規矩雖然聽時繁雜,但仔細想想,卻十分入情入理,尤其是這番妙用,令人擊節讚歎,都道聰明,“正是了,所謂知人知麵不知心,如今婚嫁一事,就隻怕所托非人,毀了一家的日子,有這婚書在,倒是可以起鑒別在前,隻可惜咱們敏朝衙門,哎,不談也罷,哪有為百姓婚姻考慮到這些的!”
木頭媳婦是關心行情的,因問,“一般這樣違規的罰金定在多少呢?此前張兄弟有言,這彩禮給付娘家,在買地已經不流行了,難道買地那處已經不作興彩禮嫁妝一說了?”
“這三權,違規的罰金倒都還好,一般定在十兩、二十兩這樣,若是定得多了,也沒什麼意思,因為官府是隻管析產時給付罰金的,譬如說闔家財產就五兩銀子,哪怕罰金約了百兩,官府也隻管把五兩給你,餘下的你自己主張去。”
張兄弟答道,“有些婚書真正約定最嚴格的是忠貞權,一旦觸犯此條,有了不軌之事,有約定了淨身出戶的,連一件衣服不能帶走,需要赤條條地走出去,而且另一方還可以四處宣揚此事,如是,此人的政審分要扣一大筆——坊間傳聞,出軌者無信不義,輕佻不可重用,若為吏目,縱不開革,以後也是不能提拔一次。”
“此條不分男女?”買活軍處不可納妾的事情,二人也是知曉的,但這規定的嚴厲程度還是超出想象,尤其是此條對男子的限製來說,是買地之外的百姓難以想象的——
“那麼這裏的男人,一輩子豈不是隻能睡一個女人?”
在許縣的廣場婚介所旁,德德瑪也這麼大聲地用韃靼語問著哈爾,“我額祈葛說,越有能力的男人就擁有越多的妻子,我們經過的那些城市好像也都是這個樣子!我們在船上,看到好多女人圍著幾個男人打轉呢。”
哈爾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支支吾吾地說,“那個,那個不是他們的妻子,是舞女……買活軍沒有舞女,不錯,在買活軍這裏,哪怕再有能力,一次也隻能擁有一個妻子和丈夫。”
“一次?”山丹夫立刻抓到了漏洞,“那如果我不停的結婚,不停的離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