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你大姨說,你你讓她幫你寄阿婆的戶口簿。”電話那頭,路楠的母親幹巴巴地說了這句話。
路楠給予了肯定的答案:“嗯,是的。”
這回答,和路母想的不一樣,按照她對女兒的了解,自己問了這句話之後,女兒一定會主動解釋一下她需要用戶口簿的理由。
多年以來,她們的相處模式一直如此。
隻要自己詢問她,她一定會詳細地回答前因後果。但是這次,女兒沒有。
路母隻能自己繼續發問:“所以你要戶口簿做什麼用?按揭買車?”
路楠很平靜地說了自己這幾天前後忙碌的成果:“哦,是這樣的,我買房了。”
“什麼?你買房了?你爸給你的錢?”原本就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和女兒交流溝通的路母一下子就怒火高漲,她覺得,她找到了原因——她找到了女兒長達三星期不和自己通電話、並且今天對自己態度這麼冷淡的原因:敵人太狡猾!女兒沒經受住她爸的糖衣炮/彈!
離婚這麼多年,路母的心態一直很……複雜,甚至可以說是自相矛盾的。
她希望一雙兒女能夠從前夫那裏盡量多地索要錢財,但是又不願意他們和他們的父親關係過於親密。
為此,路母甚至不惜一次一次在兒女麵前控訴他們的父親,說對方是一個多麼多麼糟糕的壞蛋。
路楠不知道弟弟是怎麼想的,但是起初的她(十七八歲的年紀),一直覺得,做人不能偏聽偏信,哪怕灌輸觀念的人是自己母親,她所說的話,也需要經過驗證。
對,路楠覺得,有時候的自己,冷靜得可怕、甚至可以說是冷漠。
在麵對父母婚變這件事情上,她甚至覺得他們與其天天吵架,不如早點分開,各自解脫。
那時候的她完全不能接受母親的說法。
母親這樣歇斯底裏、宛如潑婦的模樣,讓她從心底生出‘不孝’甚至是冷血的念頭:一個巴掌拍不響。
【如果說父親出軌是錯的,那麼難道母親的性格就沒有缺陷嗎?像我這樣身為晚輩,生活在她的陰影和控製欲之下都覺得好累,所以……父親出軌也是情有可原吧?】
當然,後來思維逐漸成熟、明白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路楠也反思過自己當年的想法: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母親的壞脾氣並不應該是父親出軌的借口。或許他們可以因為性格不合或者不再有感情了而離婚,離婚之後各自開展新的感情這是沒有任何可以指責的;但是婚內出軌就是出軌,是不道德的,任何借口都不足以作為出軌的辯護理由。
理智思考的結論是如此,但時至十年後,路楠還是覺得,母親這樣的性格,會讓周邊親密的人很累——對,隻是親密的人,因為對待外人,母親一向是得體而和善的。
因為她的控製欲強,所以才要在離婚後緊緊抓住一雙兒女。
這裏的抓住,除了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權,還包括對他們心理上的控製,要求他們絕對無條件地站在她那邊。
逢年過節不能過去‘那邊’——但那邊必須準備給子女的紅包;
一應學校家長會活動,‘那邊’不許參加——但是書學費必須是那邊出的;
‘那邊’送到樓下,讓路楠或者弟弟路楊去拿的土雞土鴨滋補品等,往往被她丟出去;
偶爾,‘那邊’喊吃飯,路楠和路楊去了,回來必定麵對母親的摔摔打打、指桑罵槐。
時間久了,路楠和路楊都害怕‘那邊’的聯係,‘那邊’不再過來自討沒趣。
然而便是這樣子,母親也可以生出另一種說法,說對方冷血、沒有親情。
路楠想:【所謂感情本來就是要相處才能產生、才能加深,如果一年隻見一兩次,何談親情?世界上哪有這麼好的事。狗想吃肉都要搖尾乞憐,我和弟弟向著父親要錢要物的時候怎麼可能是理直氣壯的呢?手心向上這個動作,本來就很難。幸好,我現在已經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