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土地改革計劃(1 / 2)

在梅嶺驛站小作休息的一天裏麵,除了洗去一身的汙垢,換一身新衣服以外,蘇寧把所有的時間都放在了給李二陛下寫奏章上,畢竟人家是皇帝,什麼政策都需要人家去推動,貞觀革新的背景之下,由皇帝推動的計劃才會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這個最初提出的人,不至於成為眾矢之的。

當然了,如今的社會背景下,進行社會改革並沒有觸犯到核心階層的利益,這個時期大唐剛剛創立,功勳權貴都還沒有形成一個又一個頑固的利益集團,社會上還是一片凋敝,很適合貞觀革新的展開,最為重要的土地改革計劃在這個時候實施起來也會更加容易一些。

均田製在曆朝曆代的官方評價中都是十分正麵的,盡管在唐德宗統治期間均田製正式退出了曆史舞台,但是其作用還是十分顯著的,不過均田製得以實施的背景是朝廷掌握了大量的土地,魏晉南北朝數百年分裂對社會經濟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客觀上造就了一大批無主荒地,為隋唐二代推行均田製打下了基礎。

不過均田製並非是強取地主土地來分發給無地農民,而是朝廷自己掌握的土地分發給農民,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朝廷的土地日漸稀少,更因為天災人亂等等因素,早先在均田製下獲得土地的農民失去了土地,財力雄厚的官員和豪強大量兼並土地,出於對私有製度的尊重,在沒有罪的情況下,朝廷也不會隨便將地主土地強征。

這就直接導致了朝廷的土地被官員本身和地方豪強士族大量取得,更兼皇族數量的增多和獲取土地數量的增加,大量土地被官員豪強和皇族獲得,朝廷土地越來越少,武周末年均田製已經形同虛設,均田製的崩潰也就是無法避免了。

蘇寧想要采用的方式就是在盡可能保護私人利益的前提下,向大量土地的擁有者購買他們沒有足夠人力物力開發的土地,即使不是什麼好地,也可以,把這些土地全部納入朝廷的管製之中,然後向這些大量土地擁有者購買他們的部曲和佃戶,充入民籍,擴充江南人口,在江南正式推行均田製。

至於蘇寧為什麼肯定這些土地擁有者和人口擁有者會和朝廷做這筆交易,有很多方麵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在於朝廷手上有著那些地主們非常想要的東西——蘇寧自己提供的高產作物種子。

這些種子在關中地區廣泛種植,已經完全推行開了,接著就是蜀中、山東、河北等地,江南等地除了襄陽一帶和揚州一帶被大唐重點開發的地區以外,沒有高產作物流動,這是在最開始房玄齡和杜如晦上《江南疏》的時候就確定的,由於江南之地不夠明朗,這些高產作物種子絕對不可以有一顆流入江南大唐不能完全掌控的地方。

種子都是朝廷發放,農民嚴格保存,血滴子專門有一部分探員是負責這方麵工作的,對江南封鎖消息,對那些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強尤其是外族一定要嚴格把關,至今為止都沒有讓一顆種子流入江南之地,土壤分界線之處還有大量軍隊嚴密把守,絕對不允許有人私自攜帶種子進入當地。

至今為止,蘇寧暗中打探到的消息無一不顯示那些地方豪強和世家大族對這些作物的種子趨之若鶩,但是苦於朝廷監管實在是太過嚴格,各地設下的關卡數不勝數,還基本上都是十二衛的中央軍把守,不是地方軍隊把守,那些官員們也怕查到自己頭上來繼而遭罪,沒人敢做這種事情。

而且就算有人這樣做了,朝廷也會在第一時間得知,將會強製性將那塊種植了高產作物的土地收歸國有,不允許私人種植——可以種植高產作物的家庭都被賦予了資格證書,沒有資格證書的家庭就算擁有土地也不可以種植高產作物中的任何一種,發現了就是沒收土地。

貞觀律第三次改動的條文這樣規定道。

這一次的交易,就是拿高產作物的種子換取土地,和他們做這個交易,江南之地若是可以從北至南慢慢發展起來,那好處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為了給後世留下一個應該遵守的榜樣,簡單粗暴這種行事方式不可以放在這種事情上,這種事情,務必要慎重慎重再慎重,關乎國家大計。

不過讓蘇寧很欣慰的是,這年頭人們對於私人財產都很看重,尤其是土地,官府也會按照地契保護土地所有權,不少皇帝都規定購買土地都要在官府的見證下才可以,允許土地買賣,承認私有製,但是朝廷要介入監督,這很正常,那麼其中的一些官員和地方豪強的勾結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土地兼並的劇烈變動和這些人的巨大“貢獻”是分不開的。

但是按照現代的標準,有了足夠的收成,夠吃,夠用,可以養活自己,旱年的情況下朝廷的水裏也修得漂亮,可以保證水源供給;發大水的情況下朝廷的水利工程也可以很好的避免這種現象,比如李冰的都江堰,保護了蜀中之地數千年沒有水旱之災,遂成為天府之國,這樣的水利工程,那真是農業保護神了。

蘇寧並沒有多大把握可以把水利工程修得多漂亮,但是在如今的情況下,正常年份種植正常作物,種植水稻,災荒年種植土豆,至少可以保住土地不丟,人不死,隻要百姓不會被逼得賣土地以求自保,那麼均田製就可以維持下去,說白了,隻要保證人人都能吃飽飯,還有什麼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