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歌聽了,剛想像打林子墨那般去敲嚴霆浩的腦袋,無奈她矮對方太多,根本夠不到。
摸到被她順手別在腰間的雞毛撣子,她將雞毛撣子倒拿在手中,鍥而不舍地用手柄的部位在嚴霆浩的榆木腦袋上敲了一下:
“呆子,你跟他比什麼比?
他一被收押牢中,等著被哢嚓的凶犯。
即便是他把這徐大少爺neng死,充其量不過是罪加一等,依舊是被秋後處斬的命運。
但你不一樣,你是衙門的捕快,身為公職人員,你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衙門。
若是這徐大少爺以‘故意傷害罪’控告於你,你的飯碗分分鍾被砸得稀碎。”
瞬間豁然開朗,覺得自己左膀右臂之位保住了的嚴霆浩揉了揉被敲紅的額頭,咧著嘴角點頭道:
“林大人教訓的是。”
可林清歌卻搖了搖頭,“不,你這憨憨根本就不明白本官的意思。
本官的意思是說,下次你動手之前,一定要找好充分的理由。
實在不行,把對方的眼睛蒙起來也是可以的嘛。”
聞言,嚴霆浩的眼睛亮了亮,“林大人的教誨,卑職定銘記於心!”
雖然沒有記憶,但基本常識還在的淩寒怎麼瞅怎麼覺得眼前的畫風不太對……
第二日一早。
由於不放心桃紅柳綠,早飯是嚴霆浩自告奮勇做的。
戌時一到。
官袍加身的林清歌端坐於公堂之上,‘啪’地拍了下驚堂木,沉聲說了兩個字:
“升堂。“
“威——武——”
“汪——汪——”
由於衙門目前能上崗的捕快隻有嚴霆浩一個,而淩寒是殺人凶犯不能出現在人前,打更的王伯腿腳不太好,沒辦法長時間站立。
所以,就隻能把看門的小黑臨時拉過來湊個數。
因為衙門升堂審案百姓是可以圍觀的。
發現沉寂了好幾年的衙門突然升堂,路過的百姓們驚訝之餘,紛紛圍上前,有的甚至竊竊私語起來:
“新來的縣令大人要升堂?是要審什麼案子嗎?”
“什麼案子不重要,你們不覺得這位新任縣令長得好生俊俏嗎?
不知縣令大人婚配與否,我家閨女年方二八,花容月貌,與縣令大人看起來甚是般配呢~”
“得了吧朱三娘,誰不知道你家如花長什麼樣?
居然還妄想癩蛤蟆吃天鵝肉,打起人家縣令大人的主意?”
“不是,這公堂之上怎麼還有條狗?”
“那不是天天蹲在衙門口的小黑嗎?平時看著懶洋洋的,沒想到往公堂上那麼一立,還挺像回事的?”
這邊,公堂之上的林清歌在嘈雜的私語聲中威嚴的大喊一聲:
“帶人犯!”
身兼多職的嚴霆浩急忙下去把渾身哪哪都疼的徐大少爺拎了上來,重重地扔在了地上。
直至下巴磕在冰冷堅硬的地麵上,這徐大少爺依舊是一臉的懵逼。
即便如此,他依舊不知收斂的叫囂著:
“哪個不知死活的家夥,也不看看爺是誰,竟敢對爺拳打腳踢,等爺被救出去!絕對要整得你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