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韓雲踩點下班,去找童漁。
但被秘書部部長攔住,看她一臉為難,韓雲有些不耐煩。
“有話直說。”
“那個,老板,這是洛敏的律師發來的律師函,說要告童副組長,故意傷害,殺人未遂罪。”
洛敏今天沒有來上班。
他讓秘書部部長去聯係,得到結論是洛敏生病住院了,他也批了假,沒想到洛敏會出這麼一招。
“哦,你給她回消息,讓她想清楚再告,或者說證據找齊了,因為私人感情而鬧大,後果可能不是很愉快。”
韓雲把律師函撕碎丟進垃圾桶,轉身離開。
“……”
秘書部部長歎氣,這恐怕又要鬧一場。
雖然知道童漁可能也是一個富二代,但這洛敏身份也不簡單,她受了欺負,這件事不會那麼簡單結束。
韓雲和童漁一起吃了晚餐,就聊起洛敏想要告她的事,童漁淡然,既然要打官司,那就請律師。
打官司,輸贏不重要,重要的是,洛敏要是還敢來糾纏他,她肯定不同意。
韓雲很抱歉,因為他沒有處理好這件事,給她惹來麻煩。
童漁卻不這麼想,他放下有好感的女人,會選擇和自己在一起,這對童漁來說,就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為了自己的感情,打一場官司,她覺得很值。
“不生氣嗎?我之前對別的女人感興趣?”
洛敏迷茫,“為什麼要生氣?洛敏,也不差勁,會打扮,會交際,就是心眼多了一些。
不過女孩子有些心思,又不是壞事,我爸爸總叫我做事要多留一個心眼,不能被人欺負。
但她知道你是我男朋友還來糾纏,就不對!”
韓雲被她的大度和坦然逗笑,“請律師的費用,我來出,盡量還是私聊,別鬧的太大。”
要是事情鬧太大,對彼此都不好。
童漁拒絕,“我用我爸爸的律師,那位律師叔叔,是包年的,他會幫我處理這些小事。
鬧大也不怕,我們就宣布關係,我爸爸和哥哥就給洛敏家施壓,她敢黑我,我就讓她家破產!”
“……”
韓雲看她說這些話,也是一臉天真,有微微詫異。
他的女朋友,說她低調,但於州嬌養出來的千金小姐,骨子裏還是有些的嬌氣,她不會招惹別人,可別人在她麵前撒野,也絕對討不到半點好。
童漁和他對視,“會不會覺得我這樣不好?”
“沒有,你這樣很好,你爸爸說得對,脾氣太軟會被人欺負。
你弄傷了洛敏的手,我已經說了對不起,也說了可以給賠償,但她還想鬧,那就是該收拾!”
畢竟是洛敏主動來纏著他,童漁都警告了她,讓她走開,她還耍酒瘋。
以為喝了酒,就找借口逃避錯誤,受了傷,就有理了?他們可養她這個臭毛病。
童漁聽他說,還對洛敏說了對不起,臉色不太好。
這件事是她做的,韓雲卻要去道歉。
韓雲說;“如今我們是一體的,打人看似的是不對,所以樣子還是要做的,道歉的話,我說了,這是我們尊重她,但她沒有反思,就是不尊重我們。
童漁,這就是與人交際,一來一往都有講究,不是打一架,打贏了就一切都搞定。”
童漁心虛的聽他教育。
以前她爸爸也是耐心教她這些,但是她爸爸說的時候,她隻想躲起來,不想見外人,也就不用處理繁瑣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