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這事兒整的(兩章合一)(2 / 3)

這金子就是常喜給找來的其中之一。

而朱興德的小兄弟們沒見過賊人,需要左撇子先見到指給他們看,他們才可以跟蹤。

現在金子見到人了,左撇子就可以“功成身退”了,挑著炊餅擔子繼續去尋別的賊人,再引咱自己跟在暗處的人認識賊、跟蹤。

“那好,娃,多加小心。”左撇子離開了。

金子卻挎著一筐,直接進了賭坊。

這種場合他太熟悉,遊刃有餘。

金子渾身都散發著經常來這種場合做小買賣的氣息。

“長生果要不要?”長生果就是花生米。

“有椒鹽的,有油炸的。”

“這位爺,看鬥雞的時候嚼兩粒兒?”

……

其實,按理來說,遊寒村或是大王村見過那些假官差的村民們,是最適合隨左撇子跟蹤的。

畢竟不用費二遍事兒,不用左撇子先費力給引見。

但是,這種事情哪裏是隨便能找人的。

再著,你找人家,人家也不可能給你幹呐。

那關係要相當牢靠,才敢隨咱這麼“發瘋。”

好在朱興德人雖然走了,但是正經有幾位信得過的小弟。

金子、救羅婆子的水生、曾經幫朱家收地的還有七人,就屬於很信得過的。

再加上朱老大、朱老二,朱老三是和常喜去府城,朱家兄弟全體出動,這回全跟著左撇子進城了,以及還有單獨要提的倆人。

一位是遊寒村的莽子叔,他和左撇子關係好,莽子媳婦和白玉蘭關係也好,且見過那群賊人有印象,就跟過來幫忙了。

另一位是左裏正大兒子的小兒子。

左裏正有仨兒子,如若將三個兒子分成三房看呆的話,幫忙的小子是大房那頭最小的兒子。

這小子,嘴可嚴了,和他爹娘這回都沒說實話在忙啥。

隻說和他爺一起幹點兒事兒,他爺讓他跑腿掙點兒錢。

本來最初這小子也是初定進入跟蹤組的,是左撇子死活沒讓。

娃小,才十五六歲。

從那日咱家出事,去幫忙給甜水取草藥就一直熱心幫忙。

左撇子怕孩子小,裝不住樣子再被人發現抓住,那他還怎麼麵對左裏正和左裏正的大兒子?

就這樣,秀花給想了個辦法。

秀花說左撇子:“你總不能空手傻嗬嗬就進城跟蹤吧。再說了,你還嫌咱家拉的饑荒不夠多是嗎?你是指望著將銀錢從那些賊人手裏拿回來時,再還饑荒?”

秀花當時心想:

退一萬步來講,即使真拿回來了,你這不也等於為跟蹤要搭自己的本錢嗎。

更何況,記住,甭管到啥時候,都不要去指望那不知道會不會能拿回來的銀錢,以免真拿不回來,心裏承受不住,還容易欠一屁股饑荒。

更不要耽擱掙錢。

就哪怕不掙,你將花用和掙的,能給倒騰的打個平手也行啊,最起碼不倒搭。為知曉賊人在哪裏,咱再倒搭十兩八兩住店吃飯錢,更憋氣又窩火。

秀花就提出:

“別白跟蹤,將你五叔家的騾車租來,騾子嚼用咱家出,一天再按照幾十個銅板給。

然後收一些能倒騰到縣城賣的,省的你們傻不愣騰跟在後麵,一次兩次的行,三次五次的,對方能不發現?

手裏拿點兒啥,對方才會掉以輕心。

最關鍵還能掙個差價。住大車店的銀錢還有你們這十幾人的嚼用就能出來了。”

所以,裏正五叔家大房的這個小孫兒,被安排幹拉貨的活計。

基本上,那小孩兒起早貪黑,兩天就能從村裏用騾車運一趟貨。

所以說,咱這跟蹤人員用的“道具”,也格外的豐富。

就比方說,眼下。

朱老大朱興昌正推一車魚,一邊跟蹤打傷羅婆子最瘦瘦小小的那名賊人,一邊吆喝著:賣魚嘞。

朱興昌停在道口,仔細觀察那位瘦瘦小小的進了巷子,到底是進了哪家門,車邊還站著位大娘正在和他砍價:“你這些魚,我全買了,能不能便宜點兒。”喵喵尒説

朱興昌嫌棄道:“你買那麼多幹啥,現在還凍不住。”

大娘說:“我家要辦事兒,去掉吃的再醃上些,你就說能給便宜多少吧。”

朱興昌推起車子道:“那不行,你買三條兩條我賣,全包了我不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