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動真格的(3 / 3)

就可見,你之前是在胡攪蠻纏,簡直是太氣人。

最可惡的是,你還帶動氣氛。

而審理長達四天的偷盜和青城山案,也終於在羅峻熙帶頭、百姓們一起請求的聲音中,終於落下了帷幕。

“斬!”

但不是現在斬。

新任知縣坐在公堂之上,大聲告知百姓:

梁賊等人罪孽深重,還有其他案件並未審理完,待到大理寺再審、再判,最後人頭落地可能會在京城伏法,也可能會再次押回祖籍永甸縣,在鐵礦犯罪地點伏法,以示警戒。

所以,斬人頭這事兒會壓後。

另外,梁賊等人家產充公。

為掩飾其他犯罪行為,偷盜手段極為惡劣。

除理應還給左家、羅家、朱家被偷盜銀兩外,扣除羅母受傷醫治的藥費,還要按律例,依照所偷盜數額,賠償三家翻倍銀兩。

也就是說,如若三家被偷總額為一千兩,除還給三家千兩外,還會再賠償一千兩。

關於賠償方麵,翻倍是本朝律例中的最高檔。

朱興德握著捕頭佩刀,聽完審判,表情一怔,心裏熱乎乎的。

說不感動那是假的。

他萬萬沒想到,新知縣直接按照最高那一檔處理。

昨日,他還問過小妹夫。

咱家被偷那事兒,一般會給多少賠償。

對於這方麵,他很是關心。

這就是他,他很現實的。

說出花兒來,審案子最終要麵對的還是銀錢。

而說句實在的,咱窮人家就是這樣。在沒死人的情況下,銀錢咋不重要呢。對於賠償很是看重。

總是不能偷完給了本錢,然後隻還給本錢就拉倒了吧。

要不然遭的那些罪、哭的那些場、挨的那些嚇,憑啥不賠償一些。

那時,小妹夫一邊翻書一邊還說呢,判主犯斬了,又賠了傷人治病的銀錢,偷盜過程中也沒造成咱家死人,以上這幾點都是客觀前提,依照律例,正常情況下,根據咱家被盜數額,差不多也就是再多賠個三四百兩白銀吧。都到不了一半。

沒辦法,想要依律例說事兒,一般翻倍那都是家裏死人了。

雖不敢說這是硬性條件,但是大多數的官員審案都是如此判決的。

而知縣大人想偏著咱們這麵,也不會太讓人詬病的宣判賠償翻倍。

由於早就在羅峻熙那裏知曉答案,朱興德本來沒抱什麼希望,尋思至多四五百兩上下晃悠唄,卻不想,新任知縣就是那麼的特例特辦,一點兒不藏著掖著的宣判翻倍。

就翻倍,愛咋咋地。

朱興德情不自禁,望向坐在公堂之上的知縣大人。

感激之情,自不必說。

當眼神瞄到小妹夫的背影時,想的是,小子,姐夫一定會支持你。咱家人在盼著,真希望有朝一日,你也能如那新知縣一樣,不懼任何事兒,不學那些老油條一樣判案,隻朗朗乾坤在心中,做百姓的父母官能赤城。

雖然,以咱家的背景,想要像知縣大人那樣,很難。

雖然,咱家沒有背景,眼下隻有個背影。

朱興德恍惚間好似找到了目標,哪怕這個目標,目前還很縹緲。

此時,新任知縣在宣判完馬老大斬,斬他是因為在偷盜過程中是領頭的,且身上還帶著許多命案,判他為絞刑,還有主犯雇凶的梁賊人斬、郭頂斬、徐三斬,會被大理寺帶走之後,又分別對那些小囉囉進城宣判。

有徒刑的,有蹲五年的、十年的。

這些沒被判死刑的,立馬被押走。

宣判一個,帶走一個。

小囉囉的家人們有忍不住哭出聲的,這幾位被押走的罪犯有的沒看家人一眼,有的是想掙脫被綁的手腳,眼圈兒通紅望著家人,嘴裏喃喃著,爹,娘。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禍害別家的時候,想啥呢。

惹得圍觀的老百姓們緊著搖頭。

而在這個案件之後,新任知縣借此機會又宣布兩個重大。

一,永甸縣縣衙,將配合京城來的將軍,解救那些在鐵礦幹活的徭役,即刻執行。圍捕鐵礦那裏梁賊的其他同夥。

二,今年,永甸縣免除征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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