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更可以上廁所用。
9、可以作為你發脾氣猛砸狠摔的出氣筒。
(十九)
愛情不論老少,在每個人心中傳遞,當書不再作為錢包用的時候,還可以
情書嗎。
不管是否真的在書中夾上一封肉麻的信紙,還是在書上一角故意留下一兩句不經意的話好讓情人看到,這終是一種手段,以書作餌釣女孩子的另一個變種。
在此說明,我從來沒做過這種事,因為還沒等我用上這招,她就已經投降了。
(二十)
書是取長補短的引申義。
孤陋寡聞的編輯讓沽名釣譽的作者鑽了空子,借助名家手筆篡改成自己的作品,最糟的是受到了讀者上報責怪,不可不為有辱斯文,斯文掃地。可畢竟有一兩隻漏網之魚,逃之夭夭,換來的是金錢與名利。
雜誌中以《讀者》最好,擺明的是借用,而且標明著者、出版社和推薦者,是一稿三酬,這樣明目張膽的傑出辦法,值得向天下偷書人推廣。
(二一)
隻在電影中出現近的特殊用途。
忘記哪一部外國電影,中有一個情節是把書掏空,裏麵藏了支槍,似乎是間諜組織的專用。
周潤發也演過一個殺手,利用書中槍,神不知鬼不覺幹掉了對方後又把書放回原處。
這真是暴殄天物,我若有這樣的書,就在其中藏瓶好酒,免得讓人看見喝去,或者也會藏一些珍貴的紀念品。比如初戀人送的花或她的幾句話的字條,要不也是我和某個人的相片,藏在親人不易翻看的書裏,挺保險不是嗎。
(二二)
這是近兩年才發展起來的用途。
可以用來先睹為快。
因為小說網站有VIP製度,以及存在著大量人數的盜版者,結果就是VIP還在運行,公眾版尚未解禁,書已經盜印出來,在各個租書店裏對看實體書的讀者發行。
也許對於書店和書店讀者這件事是快樂的,但對於網站及原創作者來說,用曾經的一句話說,就是:生的偉大,活的憋曲。
我之所以把這一條排在最後,是希望盜版這種事也會快一點成為最後的一頁,還給大家一片純潔的天空。
當然,如果電腦再便宜一些,電信局收費再低一點,人人都擁有電腦的情況下,盜版書就會減少許多吧。
(小記)
書,除了稀世珍本可以賣上大價錢,其餘的實是世界上貶值的物體,買時挺貴,賣時論斤,差得如天地之別,連張小郵票都不如。
書,跟人差不多,流行的書籍將會如同昨日的英雄成為今日的廢氣,今日的流行也會成為未來的遺棄。隻不過兩者之間一個是被稱之為物,另一個自稱是人罷了。
猜測書本的未來最終發展,必然會被電腦所替代,進而走向徹底死亡的地步。
雖然書可以躺著、趴著、仰著、走著、隨處可看,電腦卻必須有張桌子或者電源等等諸多限製,但書被代替絕對是必然的事情。
一想千年後的後人再也看不見它,有點難過於一時,好在那是我們都不存在的年代,心略有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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